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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谁更新【红包】(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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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鹤庭至今记得清楚,当他看完她写给其他男子的信,虽无关风月,心中初次涌出一种酸酸的滋味。

那时不肯认,还道自己无聊。

不成,今日会在这种情形下柳息壤见面。

柳息壤的表字里也有一个“生”,柳芸生。

继而他大度地揖了回手,藏不住人逢喜事精神爽:“梅大人,您贵人多忘事,只怕不记得在下了吧?”

“柳息壤。”

梅鹤庭如能不记得,此人是东阁大学士柳诤眉的幼孙,当年在他的昏礼喝得大醉酩酊,过便传出,柳家郎君立誓为长公主终身不娶。

犹记得宣明珠听这件事,无语良久,随即向不甚相熟的柳息壤修书一封。

在信绞尽脑汁地措辞,令他不许钻牛角尖,不可损伤身躯,当寻良配成家方为正理。

他以为宣明珠他一般心,同样不在意这些闲言碎语,况她身为公主之尊,谁又能伤了她,于是,便一次都不曾替她解释过。

今日自己被同僚误解一通,方,这种滋味是如锥心刺骨。

他只顾着自己的原则,却忘了她原是众星捧月的天骄。

偏偏被自己拽入泥途,任人嘴轻践。

“公子,您如!”姜瑾见人颓然欲倒,连忙伸过手去扶。

那时梅鹤庭婚的妻子同样不甚熟稔,还因这位殿下的反应意外过。

没有到霸道如她,也会有慌手慌脚的时候。

为人『妇』的长公主却煞有介事咬着笔杆:“本宫平生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真心。自己找着了天底下最好的小郎君,怎么能白白耽误别人呢。”

彼时尚为少年的探花郎,被这一句话戏红了耳朵。始作俑者却还无无觉,目光亮晶晶地捧着写好的信请他斧正,名曰避嫌。

那封信真是写得颠颠倒倒不所云啊,却也因此,方见得写信人的真情。

梅鹤庭格臂推开他。

“,回家。”梅鹤庭斑驳的目光几乎被懊悔淹没,嗓音嘶哽至极。

*

即便这么着一气未歇赶回长公主府,梅鹤庭还是慢了人一步。

府门之外,已先来了一位身穿柳叶锦衫的魁梧男子,脸颊两侧肥硕的肉团浮满红光。见到梅鹤庭,此人眼中有诧『色』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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