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碧血剑(60)(第2 / 3页)
李斯为秦丞相,给秦二世、赵高杀害,临刑时对儿子叹息说:“从前做平民时,同你牵了黄犬出东门游玩,何等逍遥自在。现在已不可得了。”袁崇焕说:当年秦始皇要驱逐外国客卿,你上什么〈谏逐客书〉,劝阻了秦皇,留下来做丞相,要是当日你心甘宁愿的走路,今日岂不可以逍遥自在的带了儿子、牵了黄犬出东门游玩吗?(这首诗已含有急流勇退之意,也表示:既要做大官,不免难逃给皇帝杀头的命运。)
邵武暑中闲坐
闲坐了无事,安排去作诗。
最嫌吟未稳,鹦鹉已先知。
袁崇焕虽是进士,大概诗才不敏捷,不能出口成诗,而须“安排去作诗”,作诗而要安排,有点自嘲。那时是他在福建邵武县当知县,没有公事要办,闲坐无聊,不如安排了去作几首诗罢,于是磨墨铺纸,提笔作诗。几句诗吟来吟去,总觉得不满意,最恼人的是,好句子想不出来,那几句不住诵读、不断推敲的庸句,却给架上鹦鹉听得熟了,抢着念了出来。鹦鹉要学会一句句子,须得听人上百遍的重复,可见袁崇焕把他这些平庸句子已翻来覆去的念了不少遍。其实这未必是事实,可能他为了自嘲而夸张。其他的好诗没作出来,我觉得这首自嘲诗才迟拙之诗倒是佳作。
不过他对于天启皇帝,还是十分感激的。他本来是一个七品知县,自天启二年到七年夏天,短短的五年半之间,几乎年年升官,中间还跳级,直升到“巡抚辽东、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实在算是飞黄腾达。他自觉升官太快,曾上疏辞谢。他说在同中进士的诸同年中,官职最高之人和他也差着好几级,为了要做部属武将的榜样,请皇帝收回升赏的成命。皇帝批覆说:你接连三次谦辞,品德很好,但你功劳大,升官是应该的。[70]
他在回广东故乡途中,经过大庾岭时写了一首诗,感念天启对他的知遇之恩。[71]他心中明白,天启是个昏君,可是对待自己实在很好。
袁崇焕留下来的诗篇,大多数是忧国忧民、悲愤沉郁之作,也有一些感慨伤逝、怀念亲友的,有几首表示家贫俸薄,愧对母妻。思念他一生,真是生于忧患,长于忧患,只有两三首小诗,稍显他幽默的一面。
博浪城
一椎如许大,误中亦由天。
他到了广州,去光孝寺游览,踏足佛地,不禁想到生平杀人甚多,和环境大不调和,[72]然而那也只是感到不调和而已。英雄豪杰,一往无悔,却也无须对菩萨低头,不必对杀了该杀之人有什么遗憾。
九
天启皇帝熹宗捉了几年迷藏(他初做皇帝时,爱和小太监捉迷藏),做了几年木工(不是做皇帝),天启七年八月,在二十三岁上死了。
此事同儿戏,留侯尚少年。
他评张良偕力士在博浪沙以铁椎行刺秦始皇,误中副车,还算幸运,事先无周密计划,本来成功机会不大,张良那时还是个少年,行动有些儿戏,那也难怪了。
上蔡县
富贵为丞相,临危不必言。
若能甘逐客,牵犬出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