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印钞机女友 第150节(第3 / 5页)
整体上复述了一下当年的案件事实。
又回顾了一下河南省高院的判决结果。
关键点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提交法院的书面意见,直接指出原审判决所采信的多项证据中,除了孙宝山的有罪口供以外,其他证据全部为间接证据。
嫌疑人有猎枪,只能证明他非法持有枪支;
死者尸体残留的骨骼上有弹孔,致命一击在颅骨,只能说明死者九成是因为这一枪而死;
有时候小孩子和年轻人因为放肆和不加节制而生的恶意,比起成人的恶意,更让人有悚然之感。
唐驳的神情则没有什么怜悯。
他十分随意地将那一页案卷翻过去,淡淡道:“你当时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知并不是你犯错的理由,更不是你拒绝承担责任的借口。”
法院每天都在开庭。
庭上庭下人来人往,各自映照百态众生。
山洞洞壁上有弹孔,而死者的猎枪已经不能再用,只能证明嫌疑人开过枪,但不能说嫌疑人开枪打死了死者。
而所谓的能为孙宝山定罪的直接证据,也就是他在03年春节过后向警方提供的口供,真实性存疑。
理由有三:
第一,存在刑讯或向嫌疑人精神施压逼供的可能;
第二,以前一口咬定是自己先听到了枪声才开枪还击,最终采信为直接证据的口供却自认是饥饿之下做出极端选择,杀人吃肉求生,二者存在极大的事实出入;
人们总是说,“正义可能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可程白有时候经常会想,迟到的正义,还能算是正义吗?
“2018年7月16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魏某被江苏省公安机关抓获后,自供曾在孙宝山一案发生时向岩洞中开枪。2018年9月9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由本院复查此案。”
食人案重审依法不开庭,所以这一次是直接宣判。
站在庭上宣读判决书的是江苏省高院一名面容严肃的老法官,全程不苟言笑。
判决书的内容一般都比较冗长,尤其是再审案件马虎不得,措辞相较于基层法院那些甚至还能挑出病句的判决书更为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