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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第1 /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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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首长第二部第108章

赵德良接过话头,说,不错,我们的历史教科书确实是这样写的。历史这种东西,是成功的人写的,而不是失败的人写的。所以,教科书的真实是不是历史的真实?很值得打上一个问号。关于平王东迁这段历史,最近我看到一部书,里面提到一些观点,我觉得很受启发。作者认为,平王东迁的历史,是被完全篡改了的。甚至经过了二次篡改,第一次篡改者,是周平王姬宜臼,第二次篡改,很可能就是纪录了《春秋》的孔子。作者认为,西周之所以灭亡,是因为平王姬宜臼造了他父亲的反,他自然不会把自己写成一个造反派,一个弑父逆子,他要一力粉饰,所以,将历史改了一遍。接下来,孔子著《春秋》。孔子是什么人?在此不需要深入地说,有两点,非常重要,其一,孔子不喜欢女人甚至恨女人,所以,孔子才会说,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在孔子看来,历史上有很多事,都是被女人坏的,尤其是那些位高权重的女人。其二,孔子是一个讲究周礼排斥改革的顽固派,认识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他才会说,克己复礼,惟此惟大。在孔子看来,周幽王喜欢褒姒,是不可容忍的,因为喜欢褒姒而废王后逐太子,就更加不可容忍。所以,他在平王篡改历史的基础上,又对这段历史作了更进一步的篡改。

赵德良拿起面前那份材料,看了看,又放下来,继续说,可这段历史,无论改没改,也无论怎么改,改不了两个事实,第一个事实是,西周的灭亡,是因为平王宜臼联合他的外祖父也可能是他的舅舅申侯造反,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和弟弟,毁坏了整个周朝建立的权力结构。第二个事实是,平王造反成功了,可成功之后,无论是平王还是申侯,并没有得到他们想得到的。平王是得到了洛阳王室,可失去了天下。洛阳的周王室,只是一个留守政府,权力已经走不出洛阳城。我们还可以换个角度看看。周幽王宠爱褒姒这件事,落脚点是一句古话,红颜祸水。红颜真是祸水吗?就拿我们今天某些领导干部的**堕落来说,最后总免不了找一个借口,自己各方面都严于律己,只是坏在娶了一个贪婪的夫人,或者被二奶三奶要挟。这种说词,有点滑天下之大稽,你一个领导干部,少说管几十人,多则管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人,你连一个女人都管不了,还能管理一个部门一个行政区?这不是笑话吗?换言之,假若你的能力足以管理好几百万几千万人,宠爱自己的女人,又有何错之有?正所谓无情并非真豪杰嘛,英雄也有儿女情长的时候,就算有错,那也是英雄的错天子的错,与女人何干?相反,我们再看看宜臼和他的母亲申姜。周朝的法律规定,天子有正妻有次妃还有其他妃子。既然法律这样规定了,在法律没有修正规定之前,申姜和宜臼,就应该遵纪守法,就应该成为表率。可申姜呢?并非如此,不仅对褒姒恨之入骨,而且鼓动自己的儿子对褒姒进行百般打击。这是什么行为?是违法行为。一个心中无法的太子,能够成为未来的明君吗?显然不能。一个心中无法的王后,能够母仪天下吗?同样不能。既然如此,周幽王废后逐太子,就是依法行事,就是在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维护正常的社会结构秩序,何错之有?至于烽火戏诸侯,我们读小学的时候,就耳熟能详的故事,讲了几千年的故事。可我非常吃惊,这个故事,竟然是假的,是编出来的。具体情况,我在这里就不展开分析了,从古至今,已经有很多史家研究论证了这事的不可能,不仅是一种不可能,而且是漏洞百出的不可能。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找来看看。说了这么多,我只有一个感慨,整件事,都是废太子姬宜臼在违法乱法,但在修史的时候,却将屎盆子扣到了褒姒身上。这且不说了,只说这姬宜臼,自己稀里糊涂干了蠢事,还以为是干了一件天大的伟业,结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落得孤家寡人的晚景不说,将好好一个周天下毁了。历史被宜臼篡改之后,使得这个东周的开国天子很显得有些英雄主义情怀,可无论怎么改,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他是一个千古罪人,是一个不遵法度、违法乱纪的乱臣贼子。

赵德良停下来后,大家全都没有说话,每个人都在思考。大家心里都清楚,这番话,肯定不是无的放矢,而是有所指的。但究竟指什么?大家又一时想不明白。

赵德良再一次开口,似乎又转换了一个话题。他说,说到这里,我想再问大家一个问题。一个社会,什么最重要?说过之后,他看了看大家,竟然没有一个人回答。他显然也不需要别人的回答,而是按照自己的思路说下去。

他说,你们很可能会说,法律最重要。现在是法治社会嘛,法律是一切的根本。但是我要说,这种观念是错的。不是法律最重要,而且社会秩序最重要。法律只不过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手段。什么是社会秩序?我的理解,主要有两大部分,一是社会的结构秩序,一是社会的行为秩序。什么是结构秩序?简单地说,就是社会的行政结构,或者我们常说的上层建筑。什么是行为秩序?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伦理,就是公理良序。社会的组织结构是经,公理良序是纬,共同构建了社会的经纬。这个经纬最根本要件是什么?就是四个字,程序正义。程序正义,是一切正义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程序正义,法律就是一枚橡皮图章,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想怎么按就怎么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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