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二公子要找场子(第2 / 3页)
圣明一般的二公子,身上头发眉毛都没了,取而代之是无数血泡,恶心的要命;漂亮的火红罗袍没了,换了一身廉价的灰布棉袍,这跟要饭未遂被谁施舍了似得。
座下赤龙样子也特凄惨,好像放火上被活烤又挣扎着逃出来似得,一身伤残,惨不忍睹。
逸公子瞪他一眼,看什么看,狐狸精;她就是问心无愧,实话实话:“不瞒几位,本公子就是旭王义子。干爹要来杀贼,本公子做急先锋;干爹要安民,本公子还是往前冲。本公子没想建功立业,就想干爹少操点心,年纪大了,在家享享清福。”
书滴和英俊一块鄙视,不知道谁让旭王来平乱的,他怎么在家享清福?
逸公子瞪回去,就是本公子叫他来怎么了?你们一个个都要造反!敢鄙视主子!
孟虎年纪大了,不跟年轻人玩这些,叫上秀才们,出去再叫上一帮人,咱好好商量去。
什么事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以为老百姓是傻子三两句就能忽悠吗?老百姓愿意被忽悠霍家、火氏还不干呢,他们出来捣乱,都要对付的。
逸公子扭头,喝酒浇愁,昭王真是太狐狸精太讨厌了,让人没有成就感。
书滴明白过来:“旭王后天出发,五日内刚好赶上!旭王到,天下雨,这一定要利用起来。”
逸公子点头:“不错。你们都听着:如今朝中出了大奸臣,圣上也不知道该相信谁;旭王是圣上亲弟弟,虽然三只脚都残废了,依旧临危受命,来为民除害、铲除奸臣、让老百姓过上安定的好日子。”
老县丞、秀才、举人们都站起来听着,激动的心平静下来,多了几分狐疑。
书滴说道:“要说这么清楚吗?不怕有损旭王名声?”
大厅里逸公子、旭王等也开始商量明儿的事。
解牛县的强盗若是真动起来,和二公子不同,他们是地头蛇,还有点威名,强杀是不行的,得用别的办法。
次日一早,信炀山,太阳准时照进山中,一片血光。
不是信炀山被血洗了,是二公子终于回来了,众人身上都是一片血光。
欧阳坤亲自下山迎接,被吓一大跳;之前就接到消息,但亲眼所见,依旧震惊。
逸公子问老秀才:“旭王不仅双脚残废,还被奸人所害不能人道,你怎么想?”
老秀才忙激动应道:“旭王千岁爱民如子!旭王是百姓的父母,百姓就是旭王的子孙!”
逸公子向书滴傲娇:“怎么样,不懂了吧?跟老百姓就得实话实话,老百姓心里有杆秤,能分得出好坏。如今局势混乱,我们不是要利用老百姓做什么,而是让他们安心过日子,所以我们问心无愧。本公子跟你们讲讲旭王的事,你们准备准备明儿一早就开始传。乱臣贼子准备多年,根基很深;我们做事的同时,宣传力度一定要跟上。传的范围越广越好,让大家心安定下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害。”
书滴暗暗鄙视,你就使劲吹吧,不过忽悠老百姓真得有一套。
昭王凤眸生辉,一直看着逸公子,看她做什么都很可爱,忽悠人都高大上、圣仁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