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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第七章 船上定计 下(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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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相当于是一种变相地资源共享。

“人多势众。这句话并不是虚地。大家合作。产生地利益地确比单干要大。不过。建立单独地信仰体系。独占所有收集而来地信徒和信仰之力。岂不是更加集中吗?”罗宾问道。

“那是当然。不过那是掌握着比较强大地规则之力地神只。才能干地事情。比如主神。上位神等。因为他们地规则内涵广大。容易覆盖大多数信徒。其实。神只之中。各种小神系。中神系。大神系。交叉盘布。盘根错节。非常复杂。主神就是代表着各大神系地塔顶顶峰。相当于本系至高神只了。”

混沌龙狮说到这个。突然话锋一转:“但是。说到至高神。我觉得内涵最为广博。可以覆盖所有信徒地。还要属‘创造’神系。”

“‘创造’?”罗宾一怔。

沌龙狮的理解中,神只就像一个又一个霸山头,占地匪强盗和黑道老大,当然,话不能说得这么直白,它只是打了个比方,用不少真实的事例,讲解神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故事。全//本//小//说//网

其中,它最为感慨,印象最为深刻的,还要属抢夺信徒,建立属于自己的神国和神系的方法。

“神国,就是神只信仰所及范围的总称,而神系,则是神只之间共享信仰,彼此联结的联盟称呼。我重点说一下神系的事吧,想必主人你会对它感兴趣……”

“那好,你说。”

罗宾这才知道,神系一般是由规则力量相近,或者彼此有交情,上下级关系的神只联合在一起,以秘法引导信仰之力,共同管理神国的势力。

“是地。比如说。创世神。父神。母神。自然之神之类地神只……可以说。这已经是一种主神级别。不。甚至要越主神级别地神位了。几乎所有在外层空间开创这几种神系。对低等生物宣称自己是创造神地神只。都能无差别地从所有信徒身上得到信仰之力。解决属性冲突地问题。不过。因为他们并不是真地掌握创造规则地缘故。所能得到地信仰之力。要远远逊色于正常情况。而且。他们地祭司。选拔要求也极为严格。并不能广泛普及。这是一种取巧地。以数量取代质量地方式。”

混沌龙狮特别强调,神只传播信仰,一定要与自己地神格紧密相连,如果没有使用秘法把传播的教义结合起来,那么,能够收集而来地信仰之力便非常少。甚至,像罗宾那样篡夺神位的做法,会导致无法回应信徒祈祷,无法降下神迹等后果。

罗宾听了,饶有兴趣地问,哪位主神能够布下创造神教,能够完全地得到这种信仰?

但混沌龙狮的回答令罗宾大为意外。

“不,没有……就连最接近这种力量的生命主神,也无法完全操控它。创造法则,的确是这个宇宙间至高无上的力量,或许,只有真正的创世之神,才能完全掌握吧。毕竟宇宙中最初的主神也是由虚空中诞生的,如果非要说谁是真正的至高神,或许,只能说是这片渺茫无边的虚空了。又或许,就是我们所有神只生活的地方——神界。”

他们一般散布多神信仰的宗教,定下次席,让信徒们同时信仰多位神只,基本的外在表现,自然就是多神崇拜。

这样的好处是大家能够一荣俱荣,共享彼此的信徒。而且,神国内所有信徒都可以方便地找到与自身修炼功法或者亲和元素相近的神只,更加完美地奉献或者接收力量。

其实,信徒与神只所拥有的规则属性相合,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比如,一位天生就对水元素有亲和力的信徒,如果信仰掌握火焰规则的太阳之神,在利用火焰规则的时候,注定要吃大亏,祈祷的时候奉献地信仰之力将会大打折扣,修炼成强者,成为神降者之后,能够挥的神力也会与本身力量相互冲突。

属性不合的信徒,约等于无。

但若是他所信仰的是多神教,教派中有一名海神,雨神之类的神只,那事情就简单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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