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三方合作达成(第4 / 5页)
虽然飞腾公司因此减少了游戏分成,但他们也省掉了大部分的宣传费用,当然不可能全省,而且这百分之三十也不是全他们出,而是和茉莉花公司共同承担,所以他们内部还需要有协议,这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
飞腾到也不排斥这事,毕竟他们做宣发也是要往外撒钱的——六成也不是白拿的。
实际上之前的影游合作,主体还就是飞腾主导的,甚至连韩鑫语都是他们安排的,钱也实际是飞腾出的,只不过合作必须是多向的,比如广告制作等,需要和茉莉花配合,所以韩鑫语才会跑过来。
现在得知最近声名鹊起的易胜传媒有意合作,当即表示了兴趣,对李闲云提出的模式也表示认可:怎么合作不是合作啊?关键就是价钱问题。
于是很快派了人过来联系。
最终这个年就这么在多方会谈和花前月下中度过。
但是鹅厂的流量也牛逼,长尾效应好,通过他们的推广,游戏成绩一般差不了。
茉莉花公司在华国游戏领域里也属于一线,游戏制作水准比较高,最重要的是王帅他们三个创始人是鹅厂出来的,彼此多少有些芥蒂,所以基本不走鹅厂渠道,而是和首府的一家专注游戏宣发的渠道商飞腾公司合作。
后者也是渠道大牛,原本是研发商,后来发现研发商太苦逼,大头都被渠道拿走了,就转型做了渠道。
有趣的是,早年李闲云还和他们有过一次小小的合作,不过那是他原世界当网络作家时候的事了,也就是为他们写个本子的事,是一本科幻小说。
总之,飞腾的渠道还不错,当然肯定没有鹅厂那么牛逼,和茉莉花的宣发差不多是六四分成,飞腾占六。
当到正月十五时,李闲云也终于和茉莉花公司与飞腾公司达成合作意向。
合作框架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由易胜传媒与茉莉花公司联合制作三款游戏,易胜传媒无偿提供包括编剧在内的技术支持。
二:易胜传媒的影视制作和茉莉花公司的游戏制作采取对等投资原则,即茉莉花出多少钱做游戏,易胜传媒就出多少钱做影视,但是单部影视下不低于五千万,上不高于一个亿。
三:阶梯性分成条款,共分五个量级,每五亿为一个量级,百分之五的游戏收益,最高百分之三十封顶。同时易胜传媒除了本部系列外,还必须在其他相关影视中,至少五部投资不低于五千万的院线内,制作关于该游戏的广告以及相关植入。同时茉莉花和飞腾公司拥有百分之一到五的影视票房分成,具体看量级,对等反比。就是说你要是票房突破二十五亿达到最高上限,我就能拿百分之一,要是总票房收入没到五亿,我就拿百分之五。同时设定游戏基准,净收入不可低于一个亿才启动票房分成条款。别到时候我电影火了,你游戏还烂了,我不能白送钱给你啊。
王帅这边的意思,就是达成三方合作,说白了就是把飞腾那边的份额拨一部分给李闲云。
这能最大程度的保有自身利益。
但李闲云知道这不现实,大企业心气儿都大,我要是和飞腾合作,还需要找你谈吗?
肯定是双向让利。
这种谈判注定是旷日持久的,好在过年没什么事,李闲云就干脆住在滨海,没事就和韩鑫语赏花弄月,那边王帅等几个合伙人也在和飞腾联系,看看能不能从飞腾身上刮下一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