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利益分配(下)(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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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工厂,人家的企业文化通常第一就是安全生产。
互联网是技术革新。
影视是文化创新。
大家底子模式都不一样,你要不贴合实际,就是空喊口号,没鸟用。
传统影视公司的管理方式与企业文化跟不上易胜传媒的脚步,李闲云不得不把目光放的更长远一些。
于是大企业们通常会在这个基础上加上第三方。
但是第三方也不代表都是公正的,有时候他们的加入也会导致额外的麻烦。
李闲云当初就请了第三方咨询公司为了他们策划一套方案,但实行起来依然有问题——这也不能全怪人家,实在易胜传媒本身就不是传统的企业,小鬼问题就象锚点论中的锚点,是定死的,也就注定许多传统方式行不通。
目前李闲云真正依靠的第三方就是小鬼。
小鬼是公正的!而且是绝对忠心的。
他现在需要的是一整套传媒集团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
为这个李闲云思考了半天,觉得最终还是得用老办法。
抄!
管理这种事,有时候抄袭比创新好用,在抄袭的基础上再做创新。
而李闲云看来看去,觉得也就是鹅厂的制度适合自己。
但问题在于他们是个人,不是制度!
小鬼们既管不来那么大一摊子事,也不可能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自觉体系,何况他们自己还有那么多活儿要干!
原本李闲云采用的是影视公司固有的方式,即独立工作室制度,项目自理,相当于半独立运行。此外作为创意行业,相对自由度较高,企业文化也比较推崇创新——影视企业发展百年,早就有成熟经验了,直接学就可以。
但是大制片厂的推出以及易胜传媒的高速发展,让易胜传媒早就不再是一家简单的影视公司,而是一家囊括了地产,科技,时尚等众多领域的集团企业。
没有哪一家企业的企业文化与制度适合所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