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自传电影(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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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属于李闲云的任性。
别人创作,还要考虑政治,色情等种种因素,大环境不合适,就得想办法避免,实在不行就穿越一下规避问题。
但是李闲云不需要。
当年他和孙诗讨论过的关于影视文学创作上的种种政策限制,审核问题。
但有一样没说,就是规矩也看人!
李闲云终于完成了他的小说。
用时107天,170万字,反复修改精简后,七百一十六章,总计七部,可以算是他最短的一部长篇小说,但也是用时最快的,更是第一本先写完后发布的小说。
可以说李闲云将这几个月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了这上面。
这大概也是李闲云创业以来最不务正业的一次。
但也因此,倾注了他全部的心血与感悟。
现在那些规矩用不到李闲云身上。
别说主角多死几次了,李闲云就算揭出再多的黑暗,哪怕是把高官指名道姓的骂几个,都没人能把他怎么样,甚至不敢禁他。
当然李闲云也不会这么做。
完全没有任何畏惧,李闲云尽情书写着自己想写的,写的酣畅淋漓,写的肆意开怀。
以致于一向不喜欢李闲云思路的董梓欣在看过后都说:“这作品不错,真的不错。我觉得改编电影还不够,应该做成电视剧。”
以前写小说的时候,都是为了赚钱,典型的为赋新词强说愁。
但是这次不同。
李闲云是把自己的真实经历换个壳写出来。
人生有时是需要经历的,哪怕这经历充满挫折,坎坷,都是宝贵的经历,化成文字,体现思想,并最终传播世人,分享感悟。
李闲云用一个虚拟的主角,讲述了一段商业传奇的故事,将那些他见过的东西甚至包括了某些不适合表现的东西统统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