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之娇妻萌宝 第711节(第1 / 3页)
“我恨不得吃你肉,喝你血。”
……
明一一有些无奈,这么文明的今天说这么血腥的话,真的好吗?
明一一深呼吸一下,“你们的悲痛和愤恨,我能理解。如果有人要伤害我儿子,我肯定也会拼命。但是,冤有头,债有主,你们要找的是李涛,而不是李程。你说,你们这些大人,一个个的危难一个几岁的孩子,有意思吗?你们的儿子死得冤,但是李程何尝不无辜?他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即使你们现在就把他打死了,又有什么意义?你们的孩子能回来?再说,杀人偿命?李涛害了你们的孩子,要收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你们伤害了李程也一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偿命就偿命,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我的大儿子被拐了,我的二儿子也被拐了。李涛那个杀千刀的,竟然还把我儿子的心脏给卖了,还把他们仍在那样的臭坑里。可怜我的儿子……哇哇。没有天理啊。”
330,血
明一一忍无可忍。
“你们够了。你们这样逼迫一个孩子有什么意思?害了你们孩子的是李涛,不是李程。李程不过是一个孩子,他凭什么要承担你们的怒火?你们又凭什么在这里大喊血债血偿?别忘记了,不管李涛做了什么,都有法律的制裁,还轮不到你们在这里充当道德的刽子手。”
明一一气愤极了,她不发威就当她是病猫了?她已经是一忍再忍,一让再让,这些人却得寸进尺。明一一觉得自己再忍下去,就真的能成仙了。
“你还有理了?卖国贼。”
“我可怜的女儿,你死的好惨。我绝对不会让坏人逍遥的。就算死,我也要为你报仇。”
“哇哇。我的孩子。”
“就是。不要脸的出卖国家利益,云景山庄这么漂亮,也不知道是不是用卖情报的钱建的。”
“席云景和李涛肯定有一腿。”
“包庇李涛的人统统都该死。李涛害死了那么多的孩子,就应该千刀万剐,枪毙都不足以平民愤。”
“一丘之貉。蛇鼠一窝。都不是好人。”
“我的孩子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死也要拉住你们这些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