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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鬼宗师 > 二百九十七章 绝户猎

二百九十七章 绝户猎(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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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人都知道一猪二熊三老虎,说的是这三种猛兽,野猪的厉害排第一位,野猪凶猛,喜欢在泥里面打滚,而且还喜欢在树上蹭痒痒,山里松树又多,天气炎热,松树被虫子蛀的地方会产生松油,再经太阳一烤,就变成粘巴呼呼的一沱,野猪在树旁蹭的时候,身上就粘了一身的松油,带着松油在泥沙里打滚,久而久之,野猪身上就披了一层的松油和泥沙,这样的野猪,身上跟穿了一层铠甲一样,再加上一对獠牙和三四百斤的体重。熊和老虎根本拿它没招,刀枪剑戟上去砍都砍不透。

呼尔哈吉本来也不想招惹两头野猪,对面遇上了,不由得就是大眼瞪小眼,等待着一方忍熬不住的退却。谁也不敢先动弹,生怕被对方认为是挑衅,这两头野猪倒也不甚粗壮,但大獠牙泛着冷光,还是让人脊梁骨发麻。呼尔哈吉老猎户认得出这是一对野猪,或许到这偷情来了,却不料碰上了他们。

老猎人都明白怎么个回事,但这次出来的人里面有个年轻人,头一次跟着出来打猎,沉不住气,从背上摘下了长弓,就这么个动作,可是坏了事了,左边的野猪发出一声嚎叫,直扑了上来。

那年轻人初生牛犊不怕虎,就更别说野猪了,搭上羽箭对准野猪就是一箭,其余的都是老猎户了,轰然一声散开,各个张弓搭箭,年轻人的一箭并未将野猪射伤,直冲了过来,可把他吓得呆住了,那只公猪疾奔而来,一拱,就将他拱了个仰八叉倒下去,泥土溅起一人多高,接着第二只母猪也冲撞了过来,十几个猎户一起射出羽箭,但两只野猪皮太厚,也未造成多大伤害。

七两为参,八两为宝,八两以上的人参已是世所罕见,但若是长出人形,就是宝中之宝,也就是俗称的人参娃娃,人参乃是百草之王,关东的蛮族都称人参为棒槌,习姓也甚为独特,一年生的人参只长出一个三片掌状的复叶,俗称“三花”,二年生的人参长有一枚五片掌状复叶,俗称“巴掌”,三年生的人参有两枚掌状复叶,称“二甲子”,四年生的人参有三枚掌状复叶,称为“灯台子”,五年生的人参有四枚掌状复叶,称“四品叶”,六年生的称“五品叶”,六品叶以上就称“棒槌王”了,叶子数也不再增加。

说到底林麒连五两的人参都没见过,更不要说什么人参娃娃了,古老相传,千年的人参就能成精,变化成一个娃娃形状,吃了人参娃娃一片肉,就可起死回生,妙用无穷,甚至有的说能成仙,各种说法都有,总之一句话,无价之宝,天地奇珍。

林麒也不信呼伦家能有人参娃娃,却抱着一线希望,何况多些人帮忙,总也比他和虎头乱闯的好,就随着呼伦朝他寨子里走去,呼伦的汉语乃是常年来收皮子和山参的老客教的,说的不算太好,却也能让林麒听懂。

呼伦来自一个叫鄂漠辉三姓的女真部族,族中只有二百多人,族长叫做布库里雍顺,就在附近一带渔猎为生,呼伦到干盆子里来,是找一味叫红景天的草药,红景天补气清肺,益智养心,部族里本来是准备了许多的,却被一场意外毁了个干净,无奈才出来寻找,好熬水给他的小侄子喝。

有林麒在,什么多大的风雪都可视如无物,毕竟一身的道行在这,世间的风雪真奈何不了他和虎头,有他俩在,呼伦自然也是无事,随着林麒一边朝外面走,一边说着话,等走出了干盆子,天气骤然就清朗了起来,风雪过后,天地都像是被洗了一番,干净透彻,放眼望去一片洁白。

林麒到长白山也有了一段曰子,早也不在为这爽朗景色赞叹,而是好奇问呼伦:“你小侄子得了什么病,竟然让你不要命的也要出来找红景天?”

林麒问到这里,呼伦竟然抽泣起来,道:“都怪我阿玛,不该打绝户猎,得罪了山神老爷!”

所谓的绝户猎,就是打大不打小,打老不打幼,打公不打母,不打有孕在身的猎物,如果猎到一家子的畜生,要挑出一个健壮的放掉,以保存种族得以延续,这是关东猎户人家千百年来留下的规矩,女真人世代渔猎为生,也世世代代遵循着这些规矩。

但这个规矩却在呼伦的阿玛呼尔哈吉手中破了,说来倒也简单,无非是秋季时节,部族男子都要出去打猎,攒下足够的食物过冬,呼尔哈吉在鄂漠辉三姓里算是一等一的勇士,带着十几个年轻人进了山,目的是打些个野鹿,狍子,野鸡,留着过冬。

半路上走到一处树林。就跟两只野猪对上了,两只野猪各个粗壮,披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灰毛,小眼睛通红,鼻孔转动着一鼓一鼓的,挺着两只尖尖的耳朵,咯吱咯吱地磨牙。每一根獠牙都闪烁着比刀子还锋利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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