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我那梦中地人儿啊(第1 / 3页)
在三年前被鲜卑拓跋部大首领灭族的贺若部,就符合谢神威看出的一切特点。
贺若部的余孽?跑到中原兴风作浪?
谢神威笑的有些玩味。
但还是差一点。
于是又死了一名家将。
谢神威对一切敌人从来都不会轻视,他很佩服那个人。从射过来的箭可以看出一个人对兵刃的感情。那反映在技艺上,就是养由基一般的神箭手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
箭矢极为普通,上面看不出任何标记,不是晋国以及任何国家的制式样式,箭杆极为光滑笔直,用的是上等的拓木,表面上的是上等的野山漆,箭羽极为整齐漂亮,箭簇则是极为残忍地三棱簇。这支箭的主人应该十分珍惜这些箭,从打磨痕迹来看,是全手工,而且是出自同一人。
那他更不应该浪费箭矢啊。草原人难道不是一向很珍惜这些的么?
谢神威冷眼看着林子,他知道敌人已经不在那里了,而且他能够判断出敌人只有一个人,最多不过两个。
“嘁”,一名家将头部被羽箭射穿,死了。就在同时,谢神威射出一支箭,钉进了百余部外林中的一棵大树树干。
慢了一点。
于是,又有一名家将的脑袋被洞穿。
有一个人还是有两个人都无所谓了,因为能射箭的,就只有一个人。
草原人?是的,草原人。谢神威已经大致猜出了刺客的身份。
只有草原上的勇士才会极为钟爱这种无法成建制装备士兵的三棱箭,只有草原上的顶级射手才会射出那样的流星一箭,没有半点声响,却有着洞穿三层甲的力量。
最重要的一点是,谢神威从那支箭上看出了一个几乎可以忽略的细节:箭羽左侧从尾端起三分之一的地方有一丝细微的缺口,在右侧则是在三分之二处同样有一丝细微的缺口,两个缺口以箭羽中心为点呈中心对称。
这绝对不是没有保养好的结果,因为每只箭都是这样。
在草原上只有一个部落的弓箭有这个特点,而且拓木野山漆也是这个部落的勇士最为喜爱的制箭材料。
一群人等着一名弓箭手拿自己当靶子,是很愚蠢的。如果能快速逃走,或许会少死不少人。
然而不是逃不了,是谢神威不想逃。有如此一名劲敌,谢神威久违的热血又重新涌起来了。他很想痛快一战,发泄一下昨晚遭遇带来的闷堵情绪,这就刚好有人送上门来了。昨晚杀虎,谢神威没有半点兴奋可言,老虎虽猛,但毕竟不是人,空有力量的畜生而已。
而且逃跑真的不是谢神威的一贯风格。放一根刺在背后的做法从来都是他所唾弃的,这么一名敌人,如果是想猫捉老鼠慢慢耗死自己,那逃出去多远都是没用的。
更何况他谢神威从来不觉得自己会死。
于是他又射出一箭。这一箭,堪堪穿过刺客左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