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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六章 最好的战书(第2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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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务鸯将葡萄酒倒入口中,鲜红的液体顺着嘴角流出,在看起来结实却早已不复当年强壮的胸膛上留下惊心动魄的痕迹。

在距离李阎王五十里,谢神策三十里的地方,有一支鲜卑人的队伍在游玩。

青山绿水,美姬勇士,鲜卑贵种的游山玩水最大程度且不遗余力的吸收了前代中原王朝的精髓。武士虽然身着窄袖箭袍,脚蹬马靴,但衣服毕竟放宽了不少,有身份的人甚至穿着华美的流苏裙裾,赤脚踩在洁白的羊毛毯上,或醉卧美人膝,或抱琵琶而歌。

远处有武士骑射,以美姬做筹码,拔得头筹的人,另赏上等珍珠一匣。

为官为将,不外乎是求钱求权,鲜卑贵种们很会运用权生钱,也会用钱生权。而这一切,都需要手下有人。有了人,只要不是太蠢会被取而代之,大多都能够将手下培养成合格的鹰犬。

段务鸯是一个失败的贵族,一个落魄的贵族。他的父亲被谢神威斩去了头颅,他的部族,号称控弦十万的强大段部在数方合力之下一朝灰飞烟灭,他本人被燕皇“垂怜”,赐下了大片的土地“委以重任”,守卫边疆。

李阎王知道谢神策这么心细如发的人一定会发现宇文邕的不凡,于是也就直接肯定了谢神策会不顾一切的要杀死他。

当然,只凭借着这两点,李阎王还是无法确定就是谢神策。能让他庆幸自己没有错过并且坚持不顾疲惫的在树林里疾驰一夜的最根本原因,还是因为那半个面具。

那半个面具上有细微的痕迹。

救我,谢。

谢不是谢谢,而是姓氏,那么这人无疑是谢神策了。

段务鸯知道燕皇的意思。封个段王守边,就是让他做一条看门狗嘛,将锡林作为西北、宇文部与他燕国的缓冲地,必要时候的出头鸟,战争时候的排头兵。

段务鸯知道自己好歹还能聚起来上万人的骑兵,算是一股比较强大而力量,还有被燕皇利用的价值,于是觉得自己还是个人物。

然而另一方面,他的骄傲的一切来源,都已经被两个年轻人毁了,他成了没有部族的孤魂野鬼,成了寄人篱下的狗。

内心的虚荣与现实的残酷,对比之下他理所当然的沉迷酒色,在酒精与鞭挞女人之中享受精神上的至高无上。

守边重任?去他娘的!老子只要及时行乐!

只是,李阎王不解......既然被活捉了,那就说明这是一个陷阱啊。

明知是陷阱,为什么要还要跳进来呢?

李阎王不知道谢神策在西北军的四面树敌的近况,一方面是倒马关离铁门关够远,另一方面是李阎王自身并不能获得足够偶的信息。能够判断出前面的人可能是谢神策,也只是侥幸而已。

如果不是谢神策,李阎王应该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触碰那个数息之内连杀数人的怪物。

三十名白巾骑,李阎王自信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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