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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群主是陆乘风(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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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越纤陌答应陪他去出差,随后她的奶奶生病,他的计划因此泡汤。

因为越纤陌去不成,他便将计划延后,打算等她忙完这一阵子然后再陪他去,但是现在看来她比他还忙,他只能一个人去了。

她把脑袋扭向车窗方向:“我一个写文的,花不了多少时间工作,每天码完我的字就够了,如果你连这点都不能忍受,那我们还谈个鬼呀!”

陆九霄一想也是,他这女友和别人不同,工作时间很自由随性,而且工作量也不大,完全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

“那你不另外再找工作?”他仍有些不放心。

现在的新女性为了标榜自己能力出众,大多不愿回归家庭,他也怕越纤陌一时热血沸腾,除了立志当写手以外,她还要当个工作女性,想在某个领域做出一番傲人的成绩,那他可就惨了!

“啰嗦!”越纤陌很烦他,她当然知道他的那点小心思,不就是不想让她上班嘛!

陆九霄最喜欢畅想的情节就是挽着女友到公司上班,然后女友陪着他办公,他忙时,比如他去开会,女友就在他的办公室自己玩;他闲时便可以抱着女友亲一下,两人窝在一起甜蜜一会儿。

中午吃饭时也不用一个人,或者去应酬那些不喜欢的人,他们叫上外卖,在他的办公室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说说话,再温馨再甜蜜没有!

这种想法有点自私,要牺牲另一个人的时间完全陪着另一个人——明明是一个人的班,却要两个人上……

陆九霄也觉得自己这种想法要不得——太大男人!

但他确实希望女友能陪着自己,也不希望女友有工作或者太忙,那样他们两个人都忙就没有时间在一起了,也没有时间经营感情。

她蛮想跟他唱反调,无奈她自己就是个懒人,喜欢不来朝九晚五的打卡生涯。

“我吃多了才会另外找一份工作,上班很累的你知不知道?我又不是一个多有才能的人,上班也给人家做不出多大的贡献,我还是算了,当我的米虫。”

这回答让陆九霄满意极了,他就喜欢她当米虫。

他拥过她,在怀里亲了亲:“那就当米虫,不过米虫你婚后能陪我去出差吗?”

念念不忘这件事。

去公司的过程中,他和越纤陌打商量:“我们结婚后定个规矩怎么样?”

越纤陌问他什么规矩。

他便说:“我们两个比赛看谁挣的钱多,不管是丈夫还是妻子,只要赚钱多的那一位赚的钱可以担负得起家用,那是不是另一半就可以不上班,在家多陪陪另一个?”

我去!越纤陌斜眼看他,她就是写上一辈子书也不会有他一年赚的银子多吧!

这完全是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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