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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要人(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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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辰时初推迟到巳时末,难道做一个决定就那么难吗?现在急需要用人,可是笛响又不知道去哪里了,当他开口问笛逊时也只是听到了一句冷冰冰的回复:“你大哥另有要事要做,你暂时无需知道。”

眼看着太阳就要压到头了,笛声已经下定决心即便是再像上次一样被打伤、禁足,也要催促笛逊赶紧动手救人——自己的妹可还在他们手里啊!

不过,正当他打算出言相劝时,却正瞧见笛逊出得门来,见了他后微微皱眉,道:“走吧!”

走?怎么走?就这样走过去?

笛声微愣,阴沉着脸瞥了笛逊周身,空空不见一人。

(首先感谢安东野的打赏和追逐鱼的猫赏的月票,裤衩拜谢啦!另外对本章做个明,这是昨天应发的一章,晚上和书友聊天,没能及时码完,拖到了现在,请大家多多原谅~)

按照笛声赶回来的速度,笛逊远不应该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前来抓人。●

只是因为需要逐一搜查才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吗?自然不是!整个临江城遍布笛家眼线,莫是找花恨柳这几个人了,便是找溜街串巷卖果子的贩、偷蒙拐骗处处滋事的惯犯那也是易如反掌。

笛逊之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就安排人马来捉拿花恨柳等人,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想捉。

不错,就是不想捉。诚如牛望秋开始时所猜想的那样,笛逊之所以放走花恨柳与他,并非只是因为花恨柳报出了“佘氏”二字,更主要方面在于他想借助这两字先将留州这只奄奄一息的瘦虎喂得精神些,虽然不见得一定能够咬人,可是牵在手里的时候却仍然平添了几分威武之气,于他而言壮声威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当做畜生伤人的作用。

“就您和我?”

“若是嫌麻烦,我自己也可。”笛逊脚步不停,一边往府外走一边冷声道。

他只是去要人——既然已经有人看着笛音进了城,那么再想制造在饶州被杀死的假象便行不通了,眼下他只能作为一个父亲去将笛音从别人手里要回来。

既然是“要”,那么其中就大有“学问”在了。要,可以是客气地要,也可以是强硬地要,可以要来活的,自然也可以要来死的。

而所谓的“壮声威”,不过是为了让他的竹杠敲的更响亮一些,更能引来宋长恭的注意罢了。

但这是后话。

眼下他与赵阿媚的协议刚刚达成——准确还没有生效,若是这时候就捅出篓子生乱子,于宋长恭而言恐怕也会再慎重想一想与关州笛家合作究竟理智不理智。

因此,笛逊要一方面安排人将赵阿媚和和气气地送走,避免让这些乱子发生在她眼下,另一方面也要稳住笛声,告诫他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笛声并不知道关州与宋长恭之前达成了协议,也不知道有位身份高贵的妇人在自家府里呆着过,他只是心急,他有些许不理解——明明城门处的人很早之前就来汇报笛音已经被那姓佘的男子和独孤断带回来了,并清楚地看到确实是去了与花恨柳在同一处的客栈内,为何自己的父亲却仍然没有要动手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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