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今日朝食(第2 / 4页)
“为何?”
宁博容指了指后面的黑板,“后面就有啊,在小黑板上抄上一遍带回去也就是了。”
哪怕这些孩子初次启蒙,用粉笔写字都写得歪歪斜斜,却仍然满脸高兴和虔诚,非但不计较没有课本,反倒为这种新奇又节省的学习方式而感到兴奋。
而这时,宁盛恰好看到陆质将第一行用布巾擦去,又写下《千字文》的下面一句。
“果真好用……”宁盛赞赏道,“阿容真是出了好主意。”
宁博容笑得甜美可爱,“噢,所以我就想啊,如今纸贵,木头却便宜,白纸黑字是太奢侈了,弄个木头刷成白色不容易,刷成黑色却简单,让字变成白色不就行了?”
宁盛点点头道:“果真还是孩子思维不受束缚,才有此等奇思妙想。”
“是呢,我却忘了是在哪本书里瞧见,说是白灰加水即可书写成字,果然如此。”
宁盛皱眉道:“可这却不利于习字。”
这年头,写字还是用毛笔的。
宁博容笑道:“阿爹可是要搬到那边学堂间去?”那边,可是正式学子们学习的地方。
“嗯,不错。”虽然说直接照搬女儿弄出来的东西有那么点儿……
“那么阿爹,总要给我点补偿吧?”
宁盛饶有兴趣,“你要什么?”他倒想看看这个女儿还能弄出什么来。
宁博容狡猾地笑了笑,“到时你便知道啦!”
“嗯,我想到啦,只是他们尚且启蒙,用这白笔如此书写比习字要容易多了,先学认字写字,再习字。”这比较类似于现代的方法,不管怎么说,硬笔字都要比软笔字好写得多,要说最开始,现在的习惯例如这书院里的学生都是用沙盘先开始练字的,之后才在纸上开始习字。
“确比沙盘要好用些。只是用这黑板如何习字?”
宁博容看向宁盛,“阿爹真笨,这黑板既是黑的,让他们以沙袋悬腕,以清水于黑板上练字便是了,写到最后,前面风干,又可继续写,也能看出自己字写得如何,一日多练上几刻便好。”
宁盛愈加惊异,因宁博容小小年纪,各种考虑却相当周到,“如此便可节约纸张?”
“是呢,他们连书本亦是没有的,但仍然可以记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