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明 第185节(第5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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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户和地主签的是租佃契约,相比卖身为奴为仆相对自由一些,依然算是“良籍”。
现在的租佃契约已经相当成熟,会写明具体是哪里的地、交多少租、什么时候交租等等具体事宜。
还会写清楚谁是租地的、谁是出租的、谁是中间人、谁又是代写人,出了事能知道去找谁。
还有些谨慎的地主会连交租时去哪儿交、用谁家的秤来秤都写得一清二楚,可谓是非常严谨了。
甚至还有同样成熟的转租契约。
就这小院子竹子哪里长得好,倒不如花点钱去个小山头种竹子。正好文哥儿还小,不能自己到处跑,得有大人带着才能出城,这不就巧了吗?
王老爷子把这想法一说出来,文哥儿也来了兴致:“那出城租马车的钱,我们均摊吗!”
王老爷子:“…………”
这什么糟心玩意。
瞧把这小子穷得,连出行经费都要算清楚。
如果佃户交不起租了或者要搬离当地,可以把自己租的地转租给别人。
文哥儿听得津津有味,感觉明朝人的法律意识挺好的,这比后世一些租赁合同差不到哪里去了。
他和他祖父约好出行日,便去找他爹说起这事儿。
祖父可是他爹的爹,祖父都说要出门去,他爹肯定没理由反对!
“用不着你分摊,我来出。”王老爷子说道。
文哥儿听了很是感动,马上表示金生那边就有个长了竹子的小山头,他们可以一起去看看别人租不租,租的话就可以尽情种竹子了。
人嘛,就是得有点兴趣爱好,不然天天闷在家里很容易闷出问题来。
爷孙俩很快商量好了,正好趁着元宵长假出门看山去。
王老爷子便给文哥儿讲了一下田地租赁事宜,有地的人不想自己辛苦种,便把地租给愿意勤劳种地的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