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我不会这个(第1 / 3页)
珍妮弗走过去。给俩人做下简单介绍,反正都是她的朋友,然后拽着罗斯到一旁:“准备看演出。”
“看什么演出?”罗斯完全不知情。
“真的。”白路确认道。
罗斯更高兴了,冲丽芙和珍妮弗说话:“你们也来尝尝。”
自上次分别后,他们三个人一直没机会见面。今天是第二次。听到罗斯说话,丽芙走上前,顺手且很自然的拿过白路手里的刀叉,切下两小块牛肉,一块送进自己嘴里,另一块用叉子叉好,交给珍妮弗。
珍妮弗说声谢谢。接过叉子,先跟白路说话:“一会儿你要吹号,吃东西没问题么?”说完话,把牛肉送入口中。
白路回道:“没事。”不过也只吃一块,去吧台要杯水清清口腔,才又走回来。
宾客陆续往四周走让,客厅中间留出空地。与此同时,厨房门打开,罗斯穿一身厨师服端盘牛肉进入客厅,一眼找到白路,直接走过去:“尝尝这个。”
这个吃货认为人的一生就是来享受的,尤在意吃。
在吃过白路做的两道菜之后,他对米其林饭店的评选越发严格。不要说三星,那是至高荣誉;就说一星、二星餐馆,他已经不肯轻易做推荐。
米其林红色宝典是一本杂志,罗斯这样的美食观察员其实和记者没什么差别,都是匿名去匿名回,然后写吃饭感受。
因为在去年吃过白路做的菜,从那时到现在,罗斯的工作陷入疯狂状态,到处寻找能匹配白路水准的饭店,可惜都是无果。
他们在吃东西。瑞恩和温顿拿着信回到房间。
看见温顿,罗斯愣了一下,顺手把盘子递给丽芙,走上一步,主动打招呼:“你好。”
温顿笑着回话:“你也好。”
罗斯说:“我很喜欢你的歌,我家里还有你的唱片。”
“谢谢你的支持。”温顿很公式化的回答,
既然如此,他尝试着自己制作白路做过的那道牛排。在连续尝试百多次制作之后,终于找到一点感觉。别的不说,如果他去开一个牛排店,生意肯定好到爆。
现在,他端出来的就是这样一大块牛排,切的比较薄,颜色暗红,从表面看,看不到盐粒或是椒盐,反是随着脚步走动,偶尔会有点光闪过,这是肉层里面的鲜嫩汁液在映射灯光。
罗斯很兴奋,一手端盘子,将另一只手的刀叉交给白路,再双手端住盘子:“快吃,一会儿好凉了。”
白路冲罗斯笑笑,从容切出一小条牛柳,送到嘴里,慢慢品味。就这么一小块肉,他足足吃了一分钟,然后咽下,冲罗斯伸大拇指:“你不当厨师,太浪费人才了。”
扬铃把这话翻译过去,罗斯很高兴:“真这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