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二十三章 一比四十五(第3 / 3页)
全国那么多经纪公司,也有那么多冠军,为什么大多默默无闻?说明这个公司很不好干!
既然都不好做了,电视台真没必要撕破脸皮,从别的公司手里争抢这些艺人,很累很麻烦很费时间。
何况,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一个一比四十五的选择题,是一个白路的价值大,还是四十五名冠军选手的价值大?
一比四十五,听起来好象很狂妄。可事实如此,一个白路轻易盖过四十五人的风头。
相比较于没完没了的扯皮或是打官司,不如大方放手,直接交好白路,只要搞定这个问题人物,愿意继续跟电视台合作,带来的利润将远远超过四十五名冠军选手能带来的利益。
节目反响如此之大,吓选手们一跳。仅仅是一个开场秀,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就都接到各种电话。有经济公司甚至承诺说会出力帮你进决赛什么什么的……
可惜他们面对的是一批曾经的冠军。曾经红火几天又遭遇冷落的一批冠军。
知道为什么会有很多冠军来参加这次比赛么?因为江南电视台不跟他们签任何经纪约,简单说就是随便你来比赛,随便你使用我的平台进行自我宣传,我们不但会尽量给你们多创造上台表演的机会,还没有条条框框限制你。
如果你想退出比赛,说一声就成。没有违约金。如果想签别的公司,说一声就成,只要不影响节目拍摄,除非给你想退出比赛。
电视台这么做,肯定是舍掉一大块利益。比如说某位台领导成立个经纪公司。把这些人全签下来,然后带着到处做商演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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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你肯做就有钱拿,但江南电视台没这么做,经过利益权衡,他们放弃这块利益。
以前开视频会议,刘雷声谈过这件事情,说成立个经纪公司好不好,全权运营这些冠军选手。
扬铃说:“主意是好主意,可以多些收入,问题是很多人签有经纪公司,你别看一个个平时都没声没息的,大多有经纪约绑着,只是找不到机会和舞台推介他们而已,你想签下这些冠军,不要说以后的推介宣传问题,前期的合约就没法解决。”
刘雷声也明白这个事情,何况即便签过来所有选手,后面事情同样麻烦,你要怎么给艺人们创造机会?
可不是签过来就完了,也许短期内会有很多商演帮你赚钱,可明星不是靠商演火的,是靠作品。作为一家经纪公司,你不能给艺人寻找演出机会,不能给艺人带来新作品,签不签公司有什么不同?谁会喜欢这样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