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把阿秃儿(第1 / 3页)
众人杨铁心这么能吃,便很自然地想到,这厮力气应该也不小!力气大,本领自然也就大!
“杨兄弟果然了得!凭杨兄弟的本领,去角逐我兀良哈部的‘把阿秃儿’绰绰有余了!”
一个大胡子青年牧民朗声大笑着道。
“伊勒德兄弟过誉了!杨某也只是食肠略大而已,若论刀法,却远不及‘战刀’兄弟的!”
原来那大胡子名叫伊勒德,在蒙语里是“战刀”之意。
弓是普通的桦木弓,箭是寻常的雁翎箭。
虽然谈不上趁手,可在草原上能找到这样的弓箭便已经算是不易。至于银角铁胎弓什么的,那是想都不要想,就算兀良哈部的族长哈班,也都没有呢!
取得弓箭,又将一应所需准备停当,杨铁心便告别了妻儿,跟着速别额台出发,开始了第一次草原行猎。
似这种半打猎半警戒的队伍,一般至少要行出离部落两三百里的样子。
这般路程自然不可能当天往返,基本是短则三天,长则五日。期间,行猎人员的衣食所需,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去获取。
按照蒙古的习俗,有资格以武器为名的,都是在此方面有着专长,至少要在本部落内,已经达到了无人可及的地步。
这大胡子能够被冠以“战刀”之名,自然是因为其刀法在部落内无人可比。
被杨铁心这么一赞,那伊勒德不禁胡子微翘,满脸的自豪之色,“那是自然!若是刀法上没点儿本事,某家也不配这‘伊勒德’的名号了!”
行猎第一天,杨铁心很是幸运地射到一只黄羊,虽然第一箭有点儿偏了,只是射中了那黄羊的肩头,可第二箭却精准地爆了那黄羊的菊花。
可怜的黄羊挣扎着跑出了不到一里,便肠穿肚烂倒毙在地。
一头百余斤重的黄羊,包括杨铁心在内,总计十三个人,一顿就将之消灭了个干干净净,此外还饶上了总计不下四五十斤的羊骨汤和十余斤的马奶酒。
或许是吃人的嘴短,又或是惊诧于杨铁心宽大的食肠,反正当杨铁心一个人干掉了一整只十余斤的羊腿后,杨铁心在这群兀良哈的吃货们心目中的地位瞬间高大了起来。
游牧民族,素来强者为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