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开放报禁(第3 / 3页)
永远不参与任何有可能减损正直或损害公信力的团体和活动。
只要有可能损害新闻公正,拒绝礼物、恩惠、酬金、免费旅行、特殊待遇。
以责任感为力量,保持警惕和勇气,坚守这些信条。拒绝商业性言论、猥.亵性言论、诽谤性言论、挑衅或仇恨性言论。
拒绝为广告主和特殊利益者提供特惠待遇,抵制他们对新闻报道构成的压力。
如果消息源提供信息,是为了实惠或金钱,要小心对待,杜绝新闻招标。
记者应该对那些因为新闻报道可能遭致不利影响的人,要显现出同情。在与小孩子和没有经验的信息源和受访主体打交道时,要特别敏感,避免伤害。
对于处在悲痛之中的悲剧角色,在谋求和使用对他们的采访或照片时,要有同情心。
要认识到,收集和报道信息,有可能引起伤害或不愉快。而求索新闻,并非可以傲慢自大的通行证。
也要认识到,比起公共官员和其他那些寻求权力、影响力、关注的人,私人更有权利控制住纯属于他们自己的信息。只有那些超乎寻常的公众需求,才能依法触犯人们的**。
表现出良好的品味,避免兜售谬误,去满足火烧火燎的好奇心。
记者应该澄清和解释新闻报道,邀请公众进行对话,探讨新闻工作。
鼓励公众抱怨新闻媒体,由此承认错误,并迅速修改。
对于记者和新闻媒体的不道德行为,应予暴光。”
阮忠枢看了不禁鼓掌叫好,说:“有了这个记者守则,中国记者就可以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
宋骁飞说:“我知道笔杆子对一个民主社会来说很重要,但如果记者无知无耻,就会扭曲整个社会舆论,割裂整个社会的共识。所以记者这个职业必须职业化。让社会上的有才之人和今年所有大学的新闻学毕业生都参加记者证考试。没有记者证的人员,一律清除出记者队伍。有时候,实现民.主,我们必须用不民.主的方式!”
在确认少年嫌疑或性犯罪的受害人时,必须小心翼翼。
在指控申请正式颁发之前,指认犯罪嫌疑,必须判断正确。
在犯罪嫌疑的公正受审权和公众的知情权之间,寻求平衡。
除公众知情权之外,记者完全没有责任,去服从任何利益集团。
避免陷入利益集团的冲突,无论是现实的,还是预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