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燕赵风云 第四十二节(第2 / 4页)
在和平年代,大家都不愿意加入边军,除非迫不得以。一则边军所处环境都是荒远边境,人迹罕至之地,二则一旦边境有摩擦,生死没有保障,第三待遇也不好。但在战争时期,边军却是最容易得到军功,获得升迁机会的地方。李弘的幸运就是他在最合适的时候,在最恰当的地方,加入了边军,并且参加了一场罕见的战斗。现在在卢龙塞大战中幸存下来的士兵基本上都是军官,没有位子的也领着百人队队长的俸禄。
上天对同样努力的人从来都不给予公平的机会,公平的回报。
鲜于辅随即把其他几个军候,假军候介绍给公孙瓒。胡子的名气在边疆好象也不小,公孙瓒特意和他聊了两句,似乎对他非常熟悉。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突然出现?”
“我们抄近路,由卢龙塞入关,准备直接到渔阳。途中斥候侦察到山口渡驻有部队,我们以为是鲜卑人,就沿着鲍丘河直接赶来了。”
鲜于辅恍然大悟,笑了起来:“原来是这样,把我们吓了一跳。来,我给你介绍,这位就是豹子,卢龙塞的豹子。”
李弘上前一步重新见礼。
公孙瓒非常吃惊地望着,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李弘,笑意慢慢地涌上他英俊的面庞。
对面军队的白马队伍随即做出反应,在一个全身亮银铠甲,头戴银盔,身披白色大氅的军官带领下,旋风一般飞驰而来。
“公孙大人……”鲜于辅飞身下马,站在距离白马铁骑很远的地方举手大声喊道。
李弘和手下随即跟在鲜于辅后面,纷纷跳下马来。
飞驰的队伍有一百骑,一色的白马白甲,士兵们都高大威猛,气势不凡。随着一声吼叫,飞驰的队伍突然就停了下来,显出部队训练有素,战士们都有着精湛的骑术。
“原来是羽行,好久不见了。”全身铠甲的军官端坐在战马上,望着鲜于辅笑着说道。随即他飞身下马,大步走过来。
“好。没有想到你这么年轻,年轻的让人嫉妒啊。”公孙瓒用力拍拍李弘的肩膀。
两个人差不多一般高大,一般强壮。但公孙瓒一身戎装,看上去就象一个大官,稳重而又不失威严。李弘散乱着一头长发,衣裳破旧,怎么看都象一个落魄的武士,而且还是一个憨厚老实好象没有什么经验的年轻武士。
在年长许多岁而且成名已久的公孙瓒面前,李弘显得有些拘谨。他面红耳赤,呐呐无语,只是用很崇拜的目光望着对方。
公孙瓒从李弘的眼中看到了这个年轻人对自己的敬重,他的心里感到非常的舒坦。
大半年来,这个豹子突然从北疆崛起,并且随着连场大战,名气越来越响,甚至有超越自己的势头。这使得他心里一直都十分不舒服。自己因为出身不好,历经坎坷磨难,付出了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好不容易才有了今天的地位和成就。然而一个鲜卑人的奴隶,出身比自己差了十万八千里,却因为机缘巧合,一跃而成为卢龙塞边军的军司马。自己努力了十几年,付出了无数的艰辛和血汗换来的东西,这个被鲜卑人叫做白痴的小子轻而易举的就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得到了,虽然从官职上来说尚差两级,但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幸运,而是令人嫉妒得发狂的幸运了。
李弘和几个部下目不转睛地看过去。
公孙瓒三十多岁,高约八尺五寸,体格健壮匀称,长相俊美,一双大眼睛熠熠生辉。大概是多年从军的关系,他显得非常的沉稳和冷静,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浓浓的武勇之气。
鲜于辅和众人赶忙行礼。公孙瓒一把抓住他的双手,爽朗地笑道:“半年多没见,你瘦了许多。”
“鲜卑人不断入侵,把我们搞得焦头烂额。伯珪兄能够及时赶来,真是太好了。”鲜于辅激动地说道。
“接到刺史大人的文书,我立即率三千铁骑日夜兼程赶来,这已经是最快的速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