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1 / 2页)
费列格也很快知道了家里的事情,老师贝卡给父亲的那份魔法学徒契约实在太重要了。有了这份证明,兰迪斯一家的生活完全改变了。德兰大公亲自下令,请兰迪斯一家到德兰公国的国都去住,不过被父亲拒绝了。
德兰大公并没有因此而愤怒,而是在库卡镇上给兰迪斯一家买了最豪华的府院,几十名仆从,每年可以从德兰公国那里拿到两百枚金币等等一系列的优厚条件。如果费列格成为了魔法师,这些钱德兰大公出的心甘情愿,毕竟德兰公国从未有过魔法师。
即使费列格不能成为魔法师,这些损失也不会算到德兰公国,何况这点钱德兰大公并不在意,德兰公国需要魔法师,即使他将来只能为奥克兰帝国服务。
除了钱物名声之类的东西外,德兰大公甚至命令弗吉斯勋爵,从步兵所中,抽调了十名长矛武士,轮流到兰迪斯府上站岗,这样的待遇,连弗吉斯勋爵也是没有的,他最多只能动用治安卫所中的治安官。步兵所里的武士,是德兰公国的正式士兵,弗吉斯勋爵也无权命令他们为个人服务。
珍妮没有在房间中,她对三哥带回来的那匹马很有兴趣,同样的,飓风也对这个小姑娘兴致不小,一人一马在院子里玩起了捉迷藏,至今珍妮也没能碰到飓风一下。
“你是三哥?我三哥是魔法师,刚才的火柱是你放的吗?”珍妮问道,眼里满是惊喜,并没有因为费列格那蹩脚的铠甲而轻视他。
“是的,是我放的。”费列格再次放出一道火龙术,自然是向天上放的,满足妹妹的希望,是哥哥应该作的,珍妮一向是家中的宠儿,比自己受欢迎多了,费列格也同样宠爱小珍妮,只是她早已经认不出自己了。
“三哥,你可回来了。”珍妮扑到费列格怀中,她认不出三哥,可她知道,那道飞上天的火柱就是魔法,在她的认知中,只有三哥才会魔法,别人是都不会的,即使是人人尊敬的弗吉斯伯父也不会,三哥一直是她心目中最伟大的人。
“珍妮,这些年过得好吗?爸妈和两个哥哥呢?”抱着柔软的珍妮,费列格一口气问道。
“他们来了。”珍妮转头的时候,已经看到父母和哥哥们了,接着回头说道:“三哥你好臭,魔法师都是很臭的吗?”。珍妮眼里露出一丝失望,自己一直崇拜的魔法师三哥居然是臭的。
即使同弗吉斯勋爵的官邸比起来,兰迪斯家的府院还要大上一些,可是这么小的地方,飓风转个身都显得困难,只呆了半天就不干了,费列格只好让它先回魔域森林的外围等着自己,这段距离在它来说,根本不成问题。
下午时分,兰迪斯的家里热闹起来,听说魔法师弗列格回来了,这可是可以轰动整个德兰公国的事情,人越来越多……
一个月前,费列格离开了库卡小镇,他发现这一个月比过去的七年时间还要累,每天见不同的人,接受着相同的恭维,还要不时的放几个魔法给这些人取乐。
这样的日子实在不好过,可有什么办法呢?父母在身边,看在他们的面子上,为了他们以后的生活,费列格不得不如此。至于小妹珍妮想看魔法,费列格更是不会拒绝。
珍妮一直是兰迪斯家的庞儿,比费列格受到的庞爱还要多,可惜已经证明了,她同样没有魔法天赋,不可能成为魔法师,甚至炼金术士也不可能。
跟在后面的两名士兵尽力保持着自己的表情,他们真的很想笑,这位魔法师大人的样子看起来非常古怪,不象是魔法师,更象是一年没洗澡的贫民穿上了早已经坏掉的铠甲,魔法师可以穿铠甲吗?这可真是古怪的事情。
“父亲,母亲,大哥,二哥,我回来了。”费列格双膝着地,在他记忆中,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要向父母下跪,那是最虔诚的大礼,而此时,只有用这样的礼节,才能表达出他心中的激动。
“费列格,真的是你吗?天啊,你怎么搞成这样,罗普,你去叫人弄些洗澡水来,我看这小子至少有一年没有洗澡了。”敢这样说话的自然是费列格的母亲。
吃过午饭,费列格简单的将自己这些年的遭遇说了一遍,大部分的事情没有说,反正父母也听不懂,只说在山谷草原上练习魔法至今。
母亲双眼开始湿润了,她没有想到,只有六岁半的儿子,居然要自己从魔兽的利爪下逃生,好在他没有死在魔域森林之中,不管怎么样,儿子已经回来了,虽然还没有拿到魔法认证,可他已经是一位尊贵的魔法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