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第2 / 3页)
哥特在八大帝国中,排名第六,实力较弱,善守而不善功,长枪矩阵更被各国骑兵称之为刺猬阵法。
在战场上,只需要绕开它们就行了,只是在必须攻占地城市或者要塞地时候,才会正面进攻这只部队,虽然次数不会很多,却足够让人头痛的。
各帝国地精锐部队数量不等,象奥克兰的火烈鸟骑军,就足足有十个军团,一百万人,而恺撒帝国的精锐之师铁血战牛重骑,则只有三个军团三十万人。
哥特的长枪矩阵人数是八大帝国精锐中最多的一只,足足有三十个军团,三百万人。
威尔吸取了凯的教训,并没有马上开始进攻,只是派出几只小队,不停的试探。
还是维京军要强很多地,飓风师团只是装备好罢了。 ”海顿为费列格点评刚才的战斗。
“唉。 死了好多人啊。 ”费列格叹了口气说道,他也算是经过真正血战的人,还亲自向周文赋发出起冲锋,当时只是一股热血,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候还真是胡闹啊。
刚才这场战斗,居然死了五六十人,这还是因为有墨铠的保护,否则地话,只怕连五分钟都撑不过去。
战斗是胜利了,维京军也挂起了投降的白旗,可看看这一千飓风军,原本是骑兵,现在全变成步兵了,这打的是什么仗啊。
“知足吧,如果没有墨铠,刚才这一仗,你的一千人,一个也回不来的,还想打胜?这只部队,从指挥官到士兵,全都一样。 ”海顿摇头说道。
哥特长枪矩阵没有赤铜铠,无法反射光线,不会对攻击方造成视沉上的伤害,这让威尔放心了不少。
可是威尔很快就发现,他将面对的,是一只全部缩在一起,全身上下长满了利刺的刺猬。
这刺猬之称果然不假,距离一百步远,从长枪矩阵中,飞出大量的弓箭,其中还夹杂着一定数的强弩。
好在这些弩箭只是普通的强弩,而不是可怕的攻城弩,否则在这个距离上,墨铠还真无法有效保护。
“那维京的铁甲铜人军呢?”费列格问道。
“那不同的,维京军讲究阵法合击之术,铁甲铜人又是维京军中的精英部队,他们更善于战阵,比我们奥克兰军强多了,这是他们优势,可是当他们处于劣势地时候就不行了,很容易被屠杀,刚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当他们发现打不死你的士兵时,就乱了阵脚,损失惨重。
”
第二阵由威尔带队,同样是一千人马,这次奥克兰军被同样是精于步兵的哥特帝国军选中。
一千长枪步军,排列成一个整齐的方阵,无论从哪一面进攻,面对的人数都是相同的,而这种长枪矩阵,最不怕的就是被敌人从背后偷袭,只需要转个身就可以应付自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