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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来时装备成旧(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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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上有肉,瘦肉,穷人家不喜欢吃,宁肯买相对肥肉来说便宜的骨头,因为骨头可以煮很多次,所以巧儿哥就把瘦肉留在骨头上,占分量。

徐宝总想找机会跟他提,说他跑错地方了,市场东边有三份卖猪肉的,还有两份卖羊肉的,有钱人宁肯吃羊肉也不吃猪肉。

味道上是有差别,羊就是羊,猪就是猪,但有钱人买羊肉大部分理由是身份。

就像蓝鳍金枪鱼和黑鱼棒子,都能做成生鱼片,但吃后者会觉得身份低了,价钱也上不去。

前者徐宝吃过许多吃,有村子里出去的商人运回来的,也有日本人送的,一口一个鱼生,一口一个刺身地介绍,说味道好。

刚才他站的地方其实埋了他的东西,他是被抓住当大头兵的,最后逃出的时刻也带着装备。

一支自动步~枪,一把手~枪,一套迷彩服,一双特种靴,一条挂接皮带,一个折叠军用铲,组件望远镜,战术头盔,随身医药包,六个手~雷,还有一把多功能军~刀。

他的渔线就是从军~刀的柄里拿出来的,其他的他全部埋起来,埋在坟茔地。

他原来头发就不长,为了好解释,他点了堆火,然后把头发给烧了,把身体熏一熏,用坟茔地的草随意编个帘子遮挡身体。

这里埋着的不仅仅是他对另一边的思念,也是他生命危急时刻的法宝。

蓝鳍金枪鱼味道确实好,全村人都知道,清蒸了、红烧了、跟着豆腐一起炖了,还有包饺子剁馅了,鱼肉相对脂肪多,还少了黑鱼棒子的土腥味儿。

可要说羊肉比猪肉好吃,那真违心,养的猪是割阉的,羊反而有股膻味,尤其是草原羊,吃青草,而不是只吃干料。

草原羊用来熬羊汤都得使劲往里放胡椒粉,再配上甜蒜或咸蒜就更好了。烤的话则是不停撒孜然,而且尽量烤焦点。

现在带着瘦肉的骨头就便宜徐宝了。

徐宝不想动用,否则赚钱就简单了,拿着步~枪,套上消音器,看谁有钱,过去突突突,或者盯上某个生辰纲什么的,直接抢了,谁知道是自己干的?

“但是不行啊,个人的武力从来不应该作为第一依仗,除非我现在变身阿童木,或者能打出天马流星拳,算了,还是想想怎样把骨头里的骨髓弄出来比较实际。”

徐宝梦游般地回到了齐爷爷家,推开门进去,从衣服包里找出块最小的骨头扔给阿呆。

阿呆是条狗,原名二虎。徐宝觉得二虎的含义就是傻、呆的意思,于是他给人家改名了,叫阿呆。

刚开始阿呆听他喊这个名字不搭理他,等吃了几条他钓来的小鱼后,果然二唬了,叫阿呆就阿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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