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八章 事件处理(第1 / 2页)
吴局长说:“是,刘县长。”
纪委袁书记发言:“根据纪委调查取证,城建局、财政局、质监局、工商局、乡企局、工会等少数领导同志在凤凰新村建筑质量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纪委已经逐一查证,现在有一个同志需要提出来议议。”
所有人的目光转向袁记讲需要提出来议议的人有可能是杨秋菊,杨秋菊是陈书记老婆。事情已经追到杨建明身上了,杨秋菊不怎么好绕过去。毕竟杨建明的能量只有那么一点点,像这么大的工程,往往夫人才能一锤定音。
陈书记面如死灰,一支接一支抽烟,他把烟递在嘴里时,看得见手在微微颤栗。吴书记在提到杨建明时,他就知道这事有如山雨,要来没有人挡得住的,听天由命吧!
信奉马马主义、以无神论者自居的陈书记现在内心多么希望上天有玉皇大帝存在、并保佑自己!
掌声,这种掌声是胜利者对失败者嘲弄和唾弃,绝不是什么颂扬和赞美,陈书记心里清楚得很。
“谢谢同志们,谢谢!”陈书记激动表情站起身,给常委们恭恭敬敬行个鞠躬礼,“听了同志们发言,情况清楚了,我的意见,凤凰新村建筑质量具有明显的**性质,请组织部、纪委、政法委按照各自的职能进行查处,不管涉及到什么人,该判刑的就判刑、该免职的免职、该双开的双开!”
上午到此休会,下午会议继续。
会议开始时对发生在玉泉镇凤凰新村的建筑质量问题定性为**工程,鉴于发现和处理及时,经济和电厂建设工期没有受到太大损失,因此在领导干部处理上、对劣质工程承包人的处理可以从轻,但已经构成犯罪的,决不姑息,常委们意见趋于一致。
大原则一定,接下来研究讨论处理问题。
袁记,继续说:“潘太平进去后给纪委写信,一共六封,一是陈述三万二千元不是受贿,是杨建明发给他的工资,他声称有录音为证。纪委调查认定,工资是多少,就两百多元,华夏国没有八千元一个月工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是以工资的名义行贿、受贿,所以,潘太平的申述纪委不与采信。潘太平信中提到工会主席杨秋菊同志,他详细叙述了杨秋菊同志名义帮助金海建司建立工会,实质是把金海建司作为承揽凤凰新村工程牟取暴利的道具,他说有录音为证。纪委没有对这事展开调查,也没有与公安局联系潘太平交没有交待过这事,杨秋菊同志是正科领导干部,与凤凰新村的建筑质量没有直接关系,提出来的意思是纪委要调不调查这事?我个人认为,把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部门领导拉扯进来,把事件扩大化不利于干部队伍的稳定!”
袁书记的话有意思了,陈书记抬脸虽然面无表情,但目光中看得出对袁书记有感激的成分。
袁书记算是精明过人了,华夏国领导同志谁没有问题,有个政治巨星曾说过,领导干部不贪腐就是最大的智慧,结果呢,自己东窗事发,贪污、受贿、女人、绿帽、打人、杀人什么事都抖出来了,当初不一意孤行免人家的职务,逼得人家逃往他国政治避难,能输得连条内裤都不剩吗?
县执政党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吴局长发言:“根据公安局侦查,凤凰新村工程质量问题四人涉嫌犯罪,潘太平涉嫌受贿三万二千元、同时犯有渎职罪;杨建明涉嫌行贿罪(行贿潘太平)、非法承揽发包工程罪、贪污挪用公款罪、非法倒卖假冒伪劣产品罪;另外两人非法倒卖假冒伪劣产品罪。四人中除一人取保外,其于犯罪嫌疑人在押。杨建明凤凰新村建设一期工程百分之二十五的非法所得没有追回,财政局违规拨款的二期工程的百分之五十款项尚未追回。”
刘县长说:“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的定性是准确的。我没有异议,接下来要把犯罪嫌疑人非法所得追回来,这事必须抓紧。哪怕是一分钱也要追,决不能让犯罪分子以为给农民建房的钱好吃!”
“以为给农民建房的钱好吃”,刘县长的话虽然说得俗,但不可否认,许多人包括陈书记在内都有这种心理,认为给农民建住房好好歹歹没关系,农民嘛。有住就行了,还管什么质不质量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杨建明才胆大妄为。
吴局长说:“犯罪嫌疑人杨建明昨天畏罪潜逃,公安部门已经销定犯罪嫌疑人逃跑方向。”
刘县长说:“必须尽早把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公安部门要抓紧,同时。政法委要召集司法部门开会。传达执政党常委会议决定,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