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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崇祯四年的二十七个瞬间(十二)(第4 /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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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纳的父亲最终也没有活着回到村子,活着回来的麻豆社勇士只有出发时的一半,并且没能带来任何一个敌人的头颅——这是麻豆社近年来损失最惨重的一次出草。

麻豆社是台湾南部平原上最大的土著部落,拥有足足上千户的人口,作为麻豆社头领的儿子,莫纳自小就想成为村中的英雄。而在十四岁的成年礼“出草”之中,他也果然表现出色,通过一次巧妙的伏击,成功杀死了两个正在狩猎的新港社土人,并躲过新港社的追击,成功带回了这两个倒霉鬼被砍下的头颅。

从那一天开始,莫纳光荣地通过了祖灵的考验,获得了纹面的资格,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勇士。

接下来的日子里,为了证明自己的伟大和非凡,让周边的部落一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发抖,莫纳十分热衷于“出草”……时至今日,这位“英雄”的屋子里已经摆放了三十几个收藏品,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其中大部分是台湾土人的脑袋,也有一些脑袋属于倒霉的汉人商贩,甚至还有几个红毛人的头颅。

如此频繁的“出草”,自然给麻豆社带来了不少仇敌,但莫纳和他的父亲——麻豆社的上一任头领都对此不太担心。相对这个岛上的其他部落,麻豆社本身就人口格外众多,能够动员五百多名战士,在跟其他部落的征战之中拥有碾压式的兵力优势。而附近的另一个大部落目加溜湾社,也是麻豆社的亲密盟友。红毛人的“雷铳”固然很厉害,但他们人少,麻豆社并不怕他们,只要出了大员港半天的路程,就不再是红毛人的势力范围了。所以莫纳和他的父亲一直都认为,这世上没有什么势力能威胁到他们的部落和猎场。

然而,从六年前开始,麻豆社终于遇到了真正的大敌:一伙来自大海对岸的汉人异族在麻豆社的猎场登陆,并且这伙人不像过去的那些海商一样来去匆匆,而是开荒伐木,兴建房屋,似乎要在这里常住下去。

※※※※※※※※※※※※※※※※※※※※※※※

午后的山雾渐渐散去,显露出散落在山林间一滩滩水洼,蓦然之间,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穿插而入,照在浅浅的水洼之上,反射出耀眼的闪光。鸟鸣和虫鸣声在丛林中不时响起,随后突然又多了一阵“刷刷”的摩擦草叶声——只见一头膘肥体壮的黝黑山猪悠闲地走出丛林,四处东嗅嗅西嗅嗅,貌似在寻觅食物。

突然,这头山猪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不安地抬了抬头——虽然没有看到任何异状,但某种野生动物特有的生存本能,还是让它感到自己似乎被什么可怕的捕猎者给盯上了。

但它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行动,一根锋利的标枪就从灌木丛背后攒射出来,直接刺进了山猪的眼睛,深深地扎进了它的头颅一声悲鸣之后,垂死的山猪又继续乱窜了十几步,但最终还是无力地倒下了。

又过了片刻之后,从树丛中蹿出了几个裹着兽皮的猎人,为首的男人是麻豆社的年轻头领莫纳,他身体精悍健壮,下巴和脸额上都刺着纹面,虽然刚刚打到一头大猎物,但脸上却看不出丝毫的喜悦。

如果他们仅仅是占了那片名为“打狗”的荒凉海滩,麻豆社或许还不会很在意,但这些汉人却得寸进尺,不断地向内陆深入,很快就渐渐接近了麻豆社的几处主要聚居地。莫纳的父亲自然不能容忍部族的猎场被侵占,于是带着部落里的勇士打过去“出草”,杀了他们的好几个人,然后割下他们的头颅,祭奠祖灵,以惩罚他们冒犯麻豆社神圣猎场的罪孽。可对方也同样展开报复,烧毁了麻豆社的一座小村子。

这样零星的战斗持续了很久,双方谁都奈何不得谁。虽然麻豆社一方仗着熟悉地形,杀死的汉人更多,但汉人总是不断有后援从大海对面赶来最终,一场决战爆发了,麻豆社的四百战士和目加溜湾社的两百援军,在祖灵庇佑之下杀进了汉人的村子。但迎接他们的却是弥漫的硝烟和一阵阵密集的枪响比莫纳在下暴雨时听到的雷暴声还要密集想不到汉人居然拥有这么多的“雷铳”比大员港的红毛人还要多

一时间只听到烟雾里“雷铳”的声音乒乒乓乓此起彼伏,到处是红色的火光。等到硝烟散去的时候,冲在队伍前面的部落勇士已经全部被打倒了。莫纳的父亲同样是胸口溅出血花,在密集的枪声中第一个倒下,莫纳见状大骇,赶紧和一个战士搀起还在冒血的父亲,转身就拼命向着村子跑去。

而阴险的汉人在放完“雷铳”之后,又从四面八方冲出了许多穿着铁甲衣的长矛兵,堵住了不少没来得及逃跑的勇士,并且粉碎了他们绝望的抵抗,让他们再也无法回到自己的家园。

那一天,莫纳从来没有觉得返回麻豆社主寨的路途是如此遥远,父亲的血几乎染红了他全身的衣服,但即便如此,只剩最后一口气的父亲,还是在他耳边虚弱地念叨着,一定要保护好部落,千万不能让敌人打进去……莫纳很想哭,但是勇士从来没有哭泣这种表情,只能通过不断的啸叫来发泄心中痛苦。

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或许是由于从秦汉时代就长期接触中原文明的缘故,海南岛的黎人固然社会形态较为落后,但绝非什么吃人生番。而跟中原文明接触较迟的台湾岛土著,却是真正的残忍猎头族。

更要命的是,台湾土著们的杀人猎头,往往并不是为了抢劫财物和仇杀——当然,如果能杀死仇人或抢到财物自然更好,大多数时候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能杀人,或者只是为房间添加装饰品而已,就像后世不少加拿大和美国的狩猎爱好者,非常喜欢把猎到的熊头或麋鹿头颅做成标本挂在墙上一样。

每逢台湾原住民的男孩成年之时,这些少年就要举行“出草”——也就是猎人头,作为他们的成年礼,互相偷袭其它的部落,然后把猎来的人头挂在自家村寨门口的架子上,以此来庆祝自己的长大成人。

——以台湾原住民的观念,似乎只有杀过人的男孩才能算是男人,才有资格纹面……

年复一年,台湾的原住民就过着这样野蛮而血腥的生活:在林间追逐野兽,寻山泉而饮,斩下敌人的头颅,夜晚则围着篝火跳舞,大口吃肉。对于他们来说,生命就是一场献祭,死于战斗乃是至高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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