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烟火(第5 / 5页)
此去护送的人家,姓况,暂居离水镇,位于西北方向的三百里外,仍然属于北齐山地界。只要快马加鞭,明日天黑前应该能够赶到地方。
说起感谢仲坚,也着实难为他了。
仲坚虽然干着趁火打劫的勾当,却也兼顾着正经的营生。护送况家前往鹊灵山,便是他赚钱的门路之一。而他始终心存顾虑,一直没有透露实情。他不会轻信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更不会将一家三口的安危轻易托付他人。正是因为北齐山之行,使他相信了自己的本事,这才将护送况家的重任放心托付,于是自己也终于踏上了鹿鸣山之行。
总而言之,那是个值得结交的汉子。
不过,即使他再三询问,也不敢与他提起冯老七,不然又将惹来麻烦,他于野亦休想洗脱贼人的名声。
好马!
也幸亏学会了骑马,不然要在仲坚的两位兄弟面前丢人了。
于野将长剑插入行囊,拴上包裹,接过马的缰绳,与两人道了声谢,然后牵马出了院门,顺着街道往西走去。他一身干净利索的灰色长衫,直挺的个头,在黑色健马的衬托下,倒也略显几分风采。
天色晴好,街道上人来人往。
各色铺子挂着旗牌,门前伙计摆摊叫卖,老翁拄着拐杖讨价还价,婆婆掰着指头锱铢计较,孩童扯着娘亲哭闹撒娇,还有汉子挑着柴担的、赶着马车的匆匆而过,一派凡俗市井的景象尽在此间。
转念之间,到了镇子西头。
镇子西头,连着一条往北的大道。雨后没几日,道上的泥泞尚存,而行走已是无碍,尤其便于策马飞奔。
于野牵马走上大道,忽听有人喝道:“小子,站住——”
于野牵马穿市而过,拂面的暖风中夹杂着卤肉、糖食、汗臭以及马粪的气味。
他喜欢这种味道。
一种烟火的味道。
一种活着的味道。
马背的行囊里,放着褥子、雨布、火折子等物,还有两包卤肉、一壶酒与一小包散碎的金银。仲坚安排的颇为细致周到,来日再向他表达谢意。他家住在巨弓镇,地名倒是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