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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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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反对,房屋的外形构造又没有版权和专利,电影电视中也经常出现这样城市的画面,难道人人都得去告电影剧组吗?”

贺晨以电影电视的例子作为例证,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

这样的案子法院也是第一次见到,没有先例。感觉非常为难。几个人讨论来讨论去。

看到法官似乎有些动摇。那群原告呼天喊地,庄严肃穆的法院顿时响起一阵阵恸哭。

“我滴青天大老爷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您可不能因为他有钱,就将我们赶尽杀绝啊!老人需要养。孩子要上学,我们一家可就靠这些房子收租来养活了!可是这杀千刀的故意弄出我们这房子的漫画,将租客全部都给吓跑了。现在房子租也租不出去,卖也没人敢要,一家人都快揭不开锅了啊!”

于是继续听原告的起诉书。

“……在1月26日除夕,被告人贺晨以搬运工的名义在其dmfun网站上发布了一部名为《咒怨》的漫画,内容讲述的是一个被诅咒的房子。其漫画中房子完全抄袭我家的房子,导致租客们看了漫画之后,受到惊吓,纷纷搬离,周围邻居们也受到影响。其恶劣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房子……竟然是房子!

任凭贺晨的脑袋如何去想,也没想到竟然是因为房子的原因!

可是,这房子究竟有多像呢?

说的是声情并茂,催人泪下,可惜这里没有导演,否则一定会将这群人招进剧组。

“你,你。”贺菲菲气得小脸煞白。那群有独院的、收租的,在贺晨崛起之前,可比他们家富裕多了,说揭不开锅,鬼才信。

要知道这两年评选最赚钱最舒适的职业。就连号称铁饭碗的公务员都只能屈居第二,无人能与“房东”这个新生职业争锋!

“为什么就不能说你们故意模仿我哥的漫画呢?”

贺菲菲天真的话语引来对方的嘲笑:“小妹妹,你维护你哥的心情,我们理解,但是也不能睁眼说瞎话吧?我们这房子都修好近20年了,那时你哥怕还是还没出生吧?”

原告向法院提供了漫画内容,以及他们在自家从各个角度拍摄的实物照片做对比。法院仔细确认之后,将物证交给贺晨。

二层小洋房,是过去老住宅区的独院,栽着树木花草。咋一看,简直就是从漫画里跳出来的一样。

“……卧槽,怎么会这样?《咒怨》不是岛国的吗?难道他们是来华夏取景的?”贺晨低声吐槽。

随后,一股蛋蛋的忧伤袭来,任凭他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这样的情况——华夏,他居住的城市,竟然有一栋一模一样的房子!

可是电视电影中外景那么多,如果各个都需要索赔的话,那都市类的岂不是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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