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第4 / 4页)
推荐小说:
话说,这是因为阻碍了别人的利益才会被告。如果是能给别人打广告的,别说告贺晨了,怕是会争着抢着给贺晨来送钱!
这只能说是“纯属巧合”,而贺晨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难道就没有既不用下架《咒怨》,又能让他们满意的方法吗?
贺晨忽然灵机一动!
ps:
法官也忍俊不禁,摇摇头。
这铁证如山,想要翻案根本不可能。不过对于这种民事诉讼,能调解就调解,除非两方都不退步,才会依法办事。
贺晨很憋屈,这次他真的是无缘无故躺枪了;
也很为难,赔钱倒是无所谓,可是让他下架《咒怨》,绝无可能!
可是不赔钱,对人家的影响确实蛮大的,虽然不信他们会揭不开锅,可是他确实影响到了人家的收入。
不知道写在这里大家能不能看到……
《大剑》迪神复活,吊炸天,不枉等了这么多年。
《梦幻西游2》动画竟然出来了,虽然剧情有点幼稚,但是很符合梦幻西游的q版特色,其他都还不错。
另求推荐,求订阅,求月票,求打赏,反正我什么都缺,什么都求。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贺晨被告也只怪他倒霉——他.妈.的,这房子怎么偏偏就在平安市呢?
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的话,贺晨还有无数的理由去蒙混。但是在他长大的平安市里,是人都不会相信那一模一样,好似专门拍照下来作为背景的房屋会是贺晨凭空虚构的。
难道,要将《咒怨》的背景重新改一下?
那浩大的工程纯属多此一举,而且天知道他改了后会不会又撞车。
第一次被告是他大意,第二次被告,就是他sb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