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这就是“歧视”】(第4 / 4页)
易飞扬笑了,苦逼的笑了。
歧视,今天自己算是领教了!
可是事与愿违。
从电影协会得到的回复是,“拍摄地点虽然属于郊区,却不具备安全性”,让剧组重新选址。
附近警署得到申请后,回答说,“爆破所需火药数量过大,要求削减,以防产生不必要的意外事故发生”.
“啥意思?”易飞扬愣住了。
别人拍戏只要提出合理申请,立马就会被批准,自己却被鸡蛋里挑骨头。
对于这些道具,根本没有投机取巧的可能,易飞扬只能从拍摄资金中划出20万美金,充当这些道具的押金和租赁费……即使如此,易飞扬还是很关心这点投资,尽量缩小自己要拍摄的战争规模,坦克,飞机这些就都不要了,只要一些象征性的机关炮,重机枪之类的。
当然,作为世界电影之都,美国好莱坞有很多家租赁拍戏道具的私人公司,这些公司类似于建材租赁公司,只要你在拍戏,就一定会需要不同种类的道具,而这些道具很多时候又没必要亲自去订制,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所以还是向他们租赁来得划算。
事实上,这些问题还都很容易解决,只要有钱,你就能搞定,不过拍摄战争戏有一样东西则很难办,那就是火药和爆破。
在美国对于枪支管制并不是很严格,可是对于火药管制却异常严厉,似乎美国佬觉得,像来复枪,左轮枪等这些小武器杀伤力有限,不能颠覆政府,搞大规模的恐怖袭击。火药炸弹这些玩意就不同了,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随便丢一个去白宫,很可能就会把亲爱的总统先生变成烤乳猪。
这是很危险的,所以要严格管制!
要知道,这份申请可是他参考很多其它战争片的标准提出来的,并且为了能够顺利过关,不管是拍摄地点,还是火焰数量,都比同类谨慎许多,也小了许多,简直等同于拍电视剧,可是……竟然还被拒绝了!
这时候,那个摄影师点出了其中的缘故,“亲爱的导演,你不应该在申请书上面标注自己的名字,feiyangyi,一听就是中国人的名字!”
原来如此!
易飞扬明白了。
这帮家伙之所以这么做,只因为自己这个导演是中国人,是中国人就很可能没安好心,说不定搞这么多炸药不是去拍戏,是在做什么阴谋……
不过美国人又喜欢拍摄大爆炸的场面,从《虎胆龙威》,《第一滴血》这些戏就能看出来,为了满足导演们拍大片,搞大破坏的愿望,只能出台严格规定,拍爆破场面必须要备案!
也就是说,你拍摄这种戏,必须要去电影协会,以及当地的警署去备案,经过人家的研究和审核,觉得拍摄过程中不会出现什么意外,不会有太大问题,这才给你盖章放行。
易飞扬第一次拍摄这种戏,对里面的门道不是很清楚;兔子比尔呢,虽然知道一些,却也一知半解。幸好负责这部戏的摄影师曾经在其它剧组呆过,遇到过这种战争戏,多少知道程序该怎么走。
在这名摄影师的帮助下,易飞扬和自己的私人律师路易斯-卡尔起草了“战争爆破戏拍摄”申请,然后让兔子比尔提交给当地的警署,还有洛杉矶电影协会。
原以为走正常程序,会很快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