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九十九,写在**上(第4 /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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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一起床,布雷迪就爬上来找当爹的来了。
要去公园玩儿。
林恩立即把那个邋遢鬼抛到了脑后。
玛丽莎又有些迷糊了。
拿起一根早就准备好的棒球棒,把每个房间都看了一遍,确认没人之后,心里放松了,也没顾上身上的酒味和汗味,直接脱衣服倒在床上,把那些衣服扒拉到一边儿,沉沉的睡去。
这妞真是二虎,什么都看了,难道一对啤酒罐就看不到。
喝酒误事哟。
直到清晨起来,从地上找了一件衣服胡乱穿上,下楼想要找点吃的,走到客厅的时候,玛丽莎大姐才傻在那里。
玛丽莎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今天她很累,但觉得值,仅仅是小费,就收入了三百多镑。这在平日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有一个老头就给了三百,而自己付出的就是陪着那高个子老头喝了一瓶啤酒。
不过,她下了出租车之后。看到房子里的灯亮了,立马是花容失色。
招贼了?
不能够啊?
这屋子里的家具可没值钱的,都是老家具了。虽然都不坏,可不卖钱啊。
有人来了,啤酒罐和水瓶为证。
等玛丽莎看到自己换下来的内裤上写的字,小脸都市羞红,有种无地自容想要一头撞死的觉悟。
同时,她也恼怒,写哪儿不好,写自己...唉!
回头看看这个家,似乎确实过分了些,赶紧上学去吧,回来一定要收拾干净了,要不然那家伙来了,再也丢不起人了。
本来林恩还打算早上去兴师问罪的。
总算是刚才的一个激灵让酒醒了不少。没拨打报警电话。
而是小心翼翼的挪到门口,贴在门上听里面的动静。没有任何声音。
从门口的地毡下掏出钥匙来,打开门,虽然跟被抢劫过一样,但玛丽莎相信,这屋原本就这样。
难道自己忘了关灯?
自己好像是早上离开的,那时候需要开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