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建国大业之叛徒(第1 / 2页)
不过老实说,宪法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过于专业了。即便有人觉着不妥,他也想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也正是因此,有关宪法的讨论,才会显得十分迅。
半天的功夫,直到吃午饭休会,居然一口气通过了前三十条。就在会议室里头吃了午饭,草草休息一下,下午会议继续,又一口气通过了四十二条。
等大家伙散会出来的时候,大多数人脸上都挂着莫名其妙的表情……合着,这就是立宪?也太儿戏了吧?
会议过程波澜不惊,照本宣科一般读出宪法条款,举手表决通过……预想中的激烈辩驳,居然没有?
不过这也难怪。在会议室搞的建国会议,参与者只有穿越众,一个普通百姓都没有。而甭管是胡逸等人组成的执政部门的派系,还是张远的国家武力的派系,所代表的都是穿越众自身的利益。大家虽然在很多问题上存在分歧,尤为严重的是利益分配,但在宪法上,两派的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
「在政治上,是没有人,只有主义,没有感情,只有利害。在政治上,我们不是杀一个人,而是移去一个障碍物」——大仲马(法)
“很好,难得得到大家一致拥护。那么,我就暂代议长的职责了。”老胡自嘲的话语,引得哄笑声一片。“那么,会议正式开始,下面开始第一个议题……”
先列入讨论的议题便是国体。以前大家在外头,都自称是中华美利坚共和国。可真正建国了,这国体就得详细研究了。不过,这事儿也没法研究。
华美国……说大了,实质上就卧龙山这么大的地方,外加上辐射四周的一小片草原,除了共和还能是什么?什么?你说还有整片南部草原?如果没记错的话,人家兽皇和兽族元老院好像是独立国家。肉是放嘴里了,可总得嚼烂了再往下咽。不然容易噎着。
当然,也有不少小伙子对共和这俩字不满意,认为‘联邦’听着够气派。但这也仅仅是对这俩字不满而已,对于国体如何,他们倒是没什么意见。
再加上两派人招兵买马的,为了增加自身票数,不惜将刺头吸纳入自身体系。而后内部达成共识之后,那些从前的刺头自然就没跳出来反对。至于剩下来的,要么就是军方,要么就是致力于日后司法体系的,再有就是墙头草了。
搞司法的自不用提,那草拟的宪法就出自他们的手笔,自然不会反对;军方只有没觉着特别不合适,绝不会站出来反对;而墙头草……敢站出来反对的那就不是墙头草了。
种种缘由叠加在一起,宪法的议案才会通过的如此顺利。
一夜无话。到了第二天,大家再次齐聚会议厅,会议继续。整个上午大部分时间都围绕着宪法在讨论。延续了昨天的情况,剩下的总计十九条顺利通过。至此,中华美利坚共和国宪法,总计十一章八十二条,全部通过。
第一章主权,第二章总理,第三章政府,第四章议会,第五章政府与议会的关系,第六章司法系统,第七章最高法院,第八章法律的确立与修正,第九章国际条约和协定,第十章联合协定,第十一章过度协定。
所以一番争论下来,中华美利坚共和国随即变成了正式名称。
国体确定,接下来的议题,便全部围绕着宪法。在此之前,胡逸、沈默等人组成了一个宪法纲领小组。从上月中旬就开始逐条地草拟着宪法大纲,而今搬出来,让大家一条一条地讨论。
序言讲述了制定宪法的初衷;第一条描述了华美国的国体以及所代表的利益;第二条确立了中华美利坚共和国不可分割,以及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会议的过程,大多是老胡念出该条宪法,待大家思考之后自由提问。这时候,专业人士沈默便会起身面对疑问一一作答。
等所有人都明白了,且并无异议,会议才会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