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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第1168章 利益冲突(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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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派下来的巡按御史抵达广州城后,广州布政使司把布料厂被砸的案子交给了巡按御史,毕竟这起案子涉及到了农税和商税,已经超出了广州布政使司的能力范畴。

巡按御史接到这个案子后也傻了眼,这并不是贪腐杀人的案子,涉案双方代表了朝廷的农税和商税,这就使得他也很难审理。

幸运的是,李云天来到广州港巡查,故而他自然就把这个案子上报给了李云天,想云天有何指示。

其实,在李云天起案子非常正常,商业在发展自然会吸引大量的劳动力,这个时候就需要土地的拥有者作出改变,而不是想要强行把那些劳动力留着。

说实话,那些大地主才不在意荒废田地对朝廷造成的影响,他们只是关心自己的利益而已。

府衙的人自然要偏向大户人家了,府衙收的地税需要大户人家来缴纳,如果田地没人种了肯定会影响他们的税收,故而认定知县的判决合情合理,毕竟确保粮食产量才是大明的头等大事,如果人人都跑去做工的话那么也就没有粮食收成了。

府衙的商房肯定不干了,认为田地的荒废是大户人家的责任,他们应该想办法招募人员耕种土地,而不是破坏布料厂的生产。

由于双方的利益不同,故而府衙和府衙商房争锋相对谁也不肯退让,事情也就顺理成章地闹到了广州布政使司和广州商局那里。

广州布政使司支持府衙的判决,认为民以食为天,故而农业事务大于商业事务,布料厂老板的行为破坏了农业生产。

广州商局则据理力争,认为破坏农业事务的人是那个大户人家才对,他们是天地的主人,理应为天地的荒废负责。

而地方上的各级衙门也不是是非不分,只不过那些大地主与他们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罢了,他们自然要支持那些大地主,以此来稳定衙门的农税税收。

由于广州布政使司对广州商局并没有行政管理权,故而没有办法让广州商局屈服,双方唯有僵持在了那里。

这件案子使得广州的商人们非常关注,因为他们现在或多或少地都遇到了招工的麻烦,随着社会的繁荣,商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商人们需要人手来扩大生产,就与当地的大地主阶层发生了矛盾。

说实话,商人们招工给出的工钱远比那些佃户辛辛苦苦劳累一年赚得多,自然受到百姓们的欢迎,可如此一来就损害了地主阶层的利益,双方的矛盾日趋激烈。

其实不仅广州城,除了实行“摊丁入亩”的交趾,以及李云天担任总督的广西外,像广东福建和江南等商业发展迅速的地方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商人与地主阶层之间的利益纠葛。

广西之所以没有闹出这种事情,是由于李云天一直担任广西交趾总督,故而在他的引导下这种矛盾得以化解,大地主阶层纷纷开始开办实业,以弥补农业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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