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9.第1239章 查阅卷宗(第2 / 3页)
等到了刑部那名主事主审的时候,证人们又纷纷改口站在了正妻贺氏的一边,表明其夫人感情融洽,赵指挥同知死时神情安详。
正是由于那些证人的翻供,使得刑部的那名主事最终宣判贺氏无罪,进而引发了锦衣卫的介入,他与薛瑄都被抓进了锦衣卫的诏狱,罪名跟薛瑄一样都是收受贺氏的贿赂后罔顾事实给贺氏翻案。
与李云天不同,王振心不在焉地翻看着手里的卷宗,他对浙西卷宗并不感兴趣,关心的是李云天会如何对待薛瑄受贿的案子,而薛瑄受贿的案子将影响到李云天对贺氏杀夫案的判决。
王振心里很清楚,李云天在贺氏杀夫案中已经占据了主动,岳氏的奸情很显然会对案子产生严重影响,现在就看李云天下一步会如何做。
由于贺氏杀夫案案情复杂,涉及到了许多人证,例如包括药铺的伙计、邻居、前军都督府的官吏以及赵指挥同知的家的下人等等,这使得李云天等人费了一天的工夫才把卷宗看完,直到下午散值守时才对案情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案情说起来其实很简单,按照小妾岳氏的说法,由于那名死去的赵指挥同知宠爱于她,故而使得正妻贺氏心存妒忌万般怨恨,担心赵指挥同知以后会把家产多分给小妾这一房,故而对赵指挥同知痛下杀手,使得其英年早逝。
虽然小妾岳氏当时并没有儿女,但这并不代表以后没有,为了以绝后患故而正妻贺氏起了歹心。
“既然如此,那么就把案卷带过来,大家一同查看商议。”李云天闻言微微颔首,沉声下达了命令,虽然他知道众人对案情并不感兴趣但这是审案的流程不得不走。
再者说了,这是正统皇帝钦定的御案岂可马虎从事?
随着李云天的命令,都察院的差役们很快就把都察院和刑部有关贺氏杀夫案的案卷给呈了上来,分别呈给了在座的众人。
李云天有条不紊地翻阅着刑部的案卷,与都察院的案卷相比双方的内容其实大同小异,只不过刑部的案卷中否定了许多证人和证言,故而没有采纳小妾岳氏的毒杀一说,最终判贺氏无罪,岳氏由于反坐锒铛入狱。
在李云天看来,刑部的案卷判得更为客观一些,毕竟时隔两年很多证据都已经消散,要想认定贺氏毒杀确实非常困难。
至于正妻贺氏,对小妾岳氏的指控是一概否认,并且表示小妾岳氏为了争得家中的财产故意诬陷于她。
小妾岳氏最为关重要的证人是一个药铺的伙计,指证正妻贺氏的贴身丫鬟曾经到药铺里买过砒霜,不久后赵指挥同知就死了,而小妾岳氏此后就咱也没在家里发现过砒霜。
另外,赵指挥同知家的一名下人也证明,赵指挥同知死后他隐约看见其五官内有残留的血迹,而且脸上画了很重的妆容,好像在掩盖其中毒而死的真相。
而正妻贺氏的最重要的证人则是赵指挥同知的老娘,证明夫妻两人非常恩爱,这就可以排除贺氏作案的动机。
至于其他的证人,在大堂上都有过翻供的行为,都察院的郑祥审问的时候站在小妾岳氏那一边,指出正妻贺氏与赵指挥同知夫妻不睦,关系恶劣,还有赵家的下人证明赵指挥同知死时模样甚惨。
当然了,为了验证那个赵指挥同知是否被毒杀还可以开棺验尸,不过古代讲究死者为大,如果不到情非得已谁也不愿意打开死去亲人的棺木,而且死者还是朝廷的高官,如此一来颜面何存?
其实,刑部的那名主事当时也曾提出过开棺验尸,但出乎意料的是受到了贺氏和岳氏的一致反对。
由于死去的赵指挥同知是前军都督府的人,故而开棺一事要经过前军都督府的点头,而前军都督府对开馆一事态度显得模棱两可,毕竟这是赵指挥同知的家事,因此要尊重其家眷的意见。
这一下,刑部的那名主事也就无法开馆,毕竟死者并不是普通的民户而是卫所军的军户,要想开馆并不容易。
李云天以前对贺氏和岳氏都不同意开馆感到有些不解,按理说这是最好的解决此案的办法,不过在确定了岳氏偷人后他明白了两人为何会这样:岳氏是担心开馆后外界发现赵指挥同知并没有中毒,而贺氏是担心由此一来岳氏的奸情会公之于众影响家门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