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会议备忘录(下)(第2 / 2页)
到后期吠陀时代,四瓦尔那制度正式形成,婆罗门教的典籍规定了各个瓦尔那的地位以及不同瓦尔那的成员的不同权利和义务。
第一个瓦尔那是婆罗门。婆罗门主要掌管宗教祭把,充任不同层级的祭司。其中一些人也参与政治,享有很大政治权力。
第二个瓦尔那是刹帝利(是“力”、“权力”的意思)。它是从“罗阇尼亚”发展而来的。刹帝利的基本职业是充当武士。国王一般仍属于刹帝利瓦尔那,但是刹帝利瓦尔那并不限于王和王族。刹帝利是掌握军事和政治大权的等级。
第三个瓦尔那是吠舍。吠舍主要从事农业、牧业和商业,其中也有人富有起来,成为高利贷者。吠舍是平民,没有政治上的特权,必须以布施(捐赠)和纳税的形式供养完全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婆罗门和刹帝利。不过吠舍还是雅利安人氏族部落公社的成员,他们可以参加公社的宗教仪礼,因而和婆罗门、刹帝利同样属于“再生族”。
第四个瓦尔那是首陀罗(sudra)。首陀罗瓦尔那的前身是达萨瓦尔那,首陀罗不在雅利安人公社以内。首陀罗的大部也是非雅利安人其中也有失去公社成员身份的雅利安人。由于没有公社成员身份,不能参加宗教礼仪,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宗教生命),首陀罗是非再生族。就失去了在政治、法律、宗教等方面受保护的权利。首陀罗从事农、牧、渔、猎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各职业,其中有人失去生产资料,沦为雇工,甚至沦为奴隶。首陀罗作为瓦尔那来说,不是奴隶或达萨。首陀罗是地位低下而受苦的人。
“现在投票表决,赞同刘欣的统一计划的请举手。”李基说完就举起了手。
“我没意见!”白佳也举起了手。
穿越众全票通过了刘欣的意见。确定了在十年内消化印度的第二步计划时间表。第一步打下几个钉子的计划完美收官。第二步就是逐步的学习英国,渗透到印度的所有领域。在各个部门和产业培养大量的带路党和代理人;从而控制所有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宗教的要害和命脉。
刚刚结束的对朱罗国的战争最经典的不是对其都城的闪击战,而是一战定鼎之后的收尾工作。事前准备好的定点收割名单就像美帝国所列出的那个扑克牌通缉令一样,对那些有重大影响力的地方刹帝利封建主和婆罗门宗教领袖则采取多样化的策略。识时务的拿走他们军权、行政权力和立法司法权后给予更多的土地和财富,不想屈服于帝国的誓死顽抗者则从**上到精神上消灭掉(要问精神上消灭是怎么回事?看看有几个人知道冉闵和杨朱。只要不去宣传和怀念,一个人没有人记住,他就在全人类精神宇宙中消失了)。
用一个月的时间。这些保守的顽固者就会彻底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和脑海中。他们的民间威望全部都被帝国派出的宣传小队彻底的摧毁了,他们既没有永垂不朽也没有遗臭万年。他们的存在感全部都被新生活运动的各种残酷到要命的洗脑宣传刷没了。硝制土冰箱和大量富余的粮食收买人心起来超过了一切神灵和奇迹,遍布每个居民点的清洁的饮用水过滤水塔和神奇的基本巡回医疗小队救死扶伤的威能远比婆罗门的权威更能聚集崇拜。
而达利特(dalit)的低位比首陀罗还要低达利特,印度语翻译为:“被压迫的人”。
印度是到21世纪初还遗留着种姓制度,其中最底层的人被传统的上等种姓叫做“不可接触者”,即贱民,他们自己自称为“被压迫的人”,即达利特。今天,在某些依旧保守的印度农村,你会看到有些人走路要避着人,因为他们不能让自己的影子落到路人的身上;更有甚者,有的人带着扫帚,边走边扫掉自己的脚印。他们为这个村子的人工作,却不允许住在村子里;他们不能到村子的井里打水,小孩就算能上学也必须上专门的学校。令印度教种姓制度臭名昭著的是它的种姓隔离,而最严苛的隔离正是施加在被称为达利特(dalit)的人身上。传统上,达利特被认为是肮脏的,并且这种肮脏还可以借由接触传染给别人,因此他们要躲大家远远的。尽管圣雄甘地称他们为“神之子”,但传统的上等种姓却叫他们“不可接触者”,即贱民,而他们自称为“被压迫的人”,即达利特。这是印度历史留下的最黑暗的一道阴影。(未完待续。。)</dd>
高层的清洗带来的动荡和职务空缺很快被土著贵族家的俊杰们解决了。大量年幼的贵族子弟被送上了留学的客船。南印度的社会出现了疾风骤雨一般的剧烈变化,大量农闲时间闲散的劳动力被丰富的商品雇佣起来修建道路和港口码头,无数原本只能做低贱肮脏工作的不可接触者成为了重要的宣传样板。因为这些原本穷困潦倒的家庭进入帝国的雇佣体系,每个月就能得到相当于一个婆罗门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一个在码头专职清理垃圾的工作都能获得200元的年收入,这笔钱可以在物价低廉的土货市场换到足够20个人素食一年的大米和面粉了(印度人吃得少的确和炎热的气候有关。而且帝国的龙元可以购买只能进口的高级工业制成品,得益于剪刀差和垄断,龙元的购买力极为惊人。在采购土货时使用龙元能得到三倍于等重贵金属的购买力溢价。)
由此看来曼尼大神的威力超越梵天和湿婆是显而易见的。高层被收买,底层有了希望,整个南印度还有什么能威胁到帝国的扩张和统治秩序呢?
注:不可接触者即贱民,种姓制度是中国古代文献中对印度一种复杂的等级制度(包括瓦尔那制度和后来从中衍生出的阇提制度)的泛称。玄奘又曾将它译称族姓制度。西方通常把印度的这种制度称为喀斯特制度。它萌芽于早期吠陀时代,正式产生在后期吠陀时代。最初,雅利安人自称为“雅利安瓦尔那”(雅利安含有“高贵”之意,瓦尔那含有“颜色”、“品质”的意思),而称当地居民为“达萨瓦尔那”(含有“雄者”、“男人”之意)。这样就有了自以为高贵的雅利安人和把当地居民当作敌对集团的区别。
随着雅利安人内部的分化,在早期吠陀时代末期,逐渐发生了平民与氏族贵族的区别,。平民称为“吠舍”(是氏族成员的意思)。而贵族称为“罗阇尼亚”(是“灼热发光”的意思,引申为显贵的首领的意思)。从事祭扫的氏族贵族则称为“婆罗门”(意思是梵天所生)。从雅利安人与当地居民的一分为二。到雅利安人部落中平民与氏族贵族的一分为二和贵族内部的军事贵族与祭司贵族的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四个瓦尔那的胚胎。
四瓦尔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