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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壮烈牺牲(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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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重乐与‘非乐‘的对立。儒家不仅重礼,而且重乐,孔子教授弟子的‘六艺‘之中就包了‘乐‘。‘乐‘与‘礼‘是相辅相成的,对于维护等级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音乐也是一种在精神上抒发感情的活动与享受,但也应该有所节制。不仅贵族享受,还要像孟子主张的那样‘与民同乐‘;1而墨家主张‘非乐‘,反对音乐享受。他认为享受音乐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影响从事国家的管理和参与生产劳动。因此他得出结论:要想‘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必须要禁止音乐。2

第七、‘正名‘与‘取实与名‘的对立。在名实观上,儒、墨两家也是对立的。儒家主张‘正名‘,是要按照周礼的等级名分来匡正当时实际上已经变化了的‘名‘、‘实‘关系,其着重点是‘名‘,而不是‘实‘;墨家则相反,主张‘取实为名‘,其着重点是‘实‘,而不是‘名‘。

不会玩文雅的辞藻。只知道干巴巴的写出文章的大意,这种愚夫之见,恐怕只有役夫的墨家会做吧?

劳苦烦身,墨子独能,奈天下何?如果真像墨家苦行僧似得生活。人生岂不是很枯燥。

陈浩然说:“我答应你,一定要杀了这怪物。”陈浩然狂吼声中奋身而上,九库同开,后天神脉力量立时贯遍全身。陈浩然使出五轮并用,风火连环。

4.儒家主张宿命论。造成民众怠惰顺命,荒废此生。

5儒家钻伦理学的牛角尖。行为滑稽。用辞不当。还自高自大。不可一世。

6儒家“亲亲有术”,是包装着重亲的皮。因人废行。只对关系好的亲戚判定其为亲戚。

分析:第1、2、3点的根本原因在于儒家和墨家的不同的出发点。孔子代表一些传统的力图通过周礼的改良等方式来安定社会的统治者的思想,而墨子反映的是处于社会下层民众的观点。第4点是属于墨家的误解,儒家所说的命,是人力无法控制的某种力量。“天人之分”。而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方面是人只要努力就能控制的。认同人有自由意志。“天人合一”。但是到了荀子一脉,儒家强调先尽力而为,最后才接受人力所无法改变的部分。这种“知命”。已经远离了其原始意义,含有豁出去的意思。

尽己所能的作为,掌握天命为我所用,哪里还有五十而知天命而退含义。

溪齐双目尽失,只有疯狂反扑。

溪齐魔气狂吐,漫天黑刃,加上一双巨翅如刀,交织成密不透风的巨网。只听吼的一声。

骊妃说:“是我儿在呼吼。”骊妃说:“天魔,你还袖手旁观?”骊妃说:“天魔。”元始天魔说:“你急什么,溪齐注定只是一条鱼饵,扭转败局后我自然会赐他永生。”骊妃说:“天魔,他可是我替你生下的儿子。”骊妃以心传话,竟然能跟那不知藏身在何处的天魔对话。元始天魔说:“哈,我怎会有儿子,你们所有都是我分化出来的魔身。”

元始天魔说:“你少啰嗦,日月终于相遇,我就会来到,这一次我绝不会再败。”元始天魔说:“溪齐一死,东西巨神之战就要开始,哈哈。”在冷酷的笑声中,骊妃感到一种被出卖的感觉。十多年前她在绝望中听从天魔的指示,拜奉天魔女,继承了天魔女的魔能,迷惑众生。入了晋宫后,除了晋献公,天魔每晚都有来宠幸她,纵**欲,最后更加令她怀孕,生下了溪齐这个天魔之子。一直以来骊妃按着天魔的指示而行,任由摆布,包括建造这座醉生梦死城。虽然自己也是极恶之魔,但虎毒不吃儿,明知孩子有难,天生的母性,令她无法忍受天魔的冷酷。

突然一人出手偷袭,竟然是。司徒难治。骊妃说:“你。司徒难治。”司徒难治说:“天魔大人有命,要收回在你们身上的魔能。”(未完待续。。)

首先,是爱有差等与‘兼爱‘的对立。儒、墨两家虽然都提倡‘仁‘,但是两家‘仁‘的含义却是各不相同的。儒家的‘仁‘,虽然也主张‘爱人‘,从表面上看来是爱一切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这里所谓的‘爱人‘,对统治阶级来说,是要调和其内部矛盾;而对被统治者来说,表面上的爱,是为了劳动者为统治者卖力。而且儒家的‘仁‘,还受着宗法制的制约,强调‘亲亲、尊尊、长长‘的区别。比如,《孟子?告子上》记载就明确说:‘亲亲,仁也。‘这样便使爱有了亲疏厚薄。因此,儒家是主张爱有差等的。墨家主张的‘仁‘,是‘兼相爱‘。这是一种普遍的爱,是理想化了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关系。所以,孟子批评墨家的‘兼爱‘是‘爱无差等‘。2学术界多持儒家爱有差等与墨家‘爱无差等‘的对立的观点。但是孙诒让《墨子闲话?墨家诸子钩沉》据马总《意林》辑录《随巢子》(墨子弟子随巢子的著作)的材料认为,随巢子在论述‘兼爱‘时说‘有疏而无绝,有后而无遗‘,即有亲疏的差别,但没有被拒绝的;有先后的差别,但没有被遗忘的。可见随巢子保存了墨家‘兼爱‘说的原貌,是‘纯笃无疵‘的。因此认为,‘爱无差等‘的说法,大概是墨家‘传述之末失‘,加上后人的附会,才成为被攻击的把子,而它的本意并非如此。3孙诒让之说,仅录以备考。

其次,‘罕言利‘与‘交相利‘的对立。儒、墨两家都提倡‘义‘,然而两家‘义‘的含义也各不相同。儒家往往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而墨家则认为‘义‘与‘利‘是合一的,而且还认为与‘兼相爱‘是密不可分的。‘兼相爱‘的具体表现在‘交相利‘。这与儒家的‘义利‘观是显然对立的。孔子不仅‘罕言利‘,4而且还在《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他把重视‘利‘的称为‘小人‘。

第三,‘天命‘论与‘非命‘的对立。儒家认为人的长寿或短命、贫穷或是富贵、国家治乱与安危等等。都是由天命决定的,是不可改变的。即《论语?颜渊》所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墨家否定儒家的这种‘天命论‘,而主张‘非命‘,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奋发图强,‘不敢怠倦‘。1

第四、不重鬼神与‘明鬼‘的对立。墨家虽然主张非命,却又不是无神论者。墨家相信鬼神,主张‘明鬼‘。这与不重鬼神的儒家也是对立的。孔子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鬼神,但是他主张‘敬鬼神而远之‘。又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并‘不语怪、力、乱、神‘。因此。他确实怀疑鬼神的存在,至少也是不重视鬼神的。

第五,‘厚葬‘与‘节葬‘的对立。儒家从贵贱有别出发而重视礼仪。特别是古代‘厚葬‘、‘久丧‘的礼仪,为儒家所维护和提倡。据《庄子?天下》说。古代的葬礼。‘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而丧礼据《礼记?曾子问》记载。是实行‘三年之丧‘;墨家则反对‘厚葬‘、‘久丧‘,而主张‘节葬‘、短丧。其出发点是节约社会财富,因为‘厚葬‘、‘久丧‘会造成‘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的后果。墨子制定的埋葬的办法是仅用三寸厚的桐木棺材,穿两件衣服就可以了。送葬时仅‘哭往哭来‘,不过分悲伤。埋葬之后,照常从事劳动。总之,墨家主张不因丧葬而影响物质财富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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