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6章:忽悠(第4 / 4页)
丁阳大约明白了。
可还没等他开口,就听章义又可怜巴巴道:“现如今小人已经山穷水尽,就等七星道长您所说的滔天富贵救命了。”
说罢,很是委屈的望了过来,丁阳顿时悟了。
原来说了半天,主要还是诉苦自家多艰难。一方面不愿意放弃获得“滔天富贵”的机会,另一方面也算是又强调了一次本身的确没有任何值得诈骗的资本。
靠,古代人果然不简单!
就算丁阳的历史再不好,也知道儒家道德体系中,对于孝悌之道可是非常讲究的,甚至连犯罪——除了谋反——后隐匿直系亲戚都不会受到牵连,甚至还会认为这是孝道的表现。
而章义这种情况,按理说只要告上官府去就肯定会有个说法的——哥哥在父亲死后把弟弟和母亲赶出家门不管,这可是大罪呀!
章义似乎早就料到她会这么问,当即脸色灰暗,好半天才苦声道:“小人与兄长并非一母同胞,而小人的母亲也不是先父明媒正娶,而是妾侍……”
原来如此。
古代女子的地位和男人一直有差异,而妾的地位更加尴尬——陪男人睡觉生儿育女,但却始终都不会被算作是家庭当中的正式成员。
我十六岁那会儿,哪有这个心思?人家却短短时间内就已经弯弯绕到了这种地步!
果然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感慨的瞬间,丁阳也越发的小心谨慎起来:古代人的智商还真不能小看了。
不见《水浒传》里宋江买个阎婆惜做妾根本都不用知会父母一声,就像买了个玩具。
毕竟妾不算家庭成员,只是一种商品。男主人一死,继承人将之留下也好,送人也罢,甚至卖掉都是正常。现在章义的哥哥只是赶出门去,开封府肯定不会管的。
但让丁阳无法理解的是章义怎么也被赶出了家门呢?
妾生子也照样还是有继承权的呀!
眼看丁阳面露不解,章义自然明白原因,低声哀叹道:“唉,所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家兄有财有势,开封府又哪里肯听小人的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