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229节(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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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子,大案子!”
一个文吏快步入得屋来,神色激动地说道。
屋内几人立刻抬起头来。
“什么大案子?”
“适才有一个名叫耿明的道士状告落马坡韦愚山勾结官吏,徇私舞弊,敲诈勒索,导致他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判决是一定要引用法律条文,不能是你想个罪名出来,也不能拿着法律条文牵强附会,这个部门与三司审计部是大宋专业性最强的两个部门。
一个是钱,一个法。
当然,许多县城,就还是县令、主簿主审,县尉调查、追缉。
但是开封县作为全国第一大县,其实已经是相当于州府级别的,赤县可是很牛逼的存在,若是能够在开封县担任知县,是前途无量,一般官员是轮不到这种职位的。
如司理院这种州府级别的司法机构,开封县也是有的。
这还真是一个大案子啊!
这些官吏立刻围聚过来。
“耿明?这名字,我好像听过。”一个年老的录事官若有所思道。
“是吗?”
“哦,哦,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回事,这耿明以前在乡里担任里正,负责催缴税收,但也不知为何,他突然跑去韦家催缴税收,没过多久,耿明就变卖土地,妻儿也离他而去,后来……后来好像听说去出家当道士了。”
那开封府自然就更高一级,下面拥有左右厅,左右巡院,左右厢公,等等,好些个司法机构。
开封县,司理院。
堆满公文的办公室内,几个推司、录事官吏坐在里面,伏案工作。
这个部门是最苦的。
这开封县太大了一点,人口又多又混杂,每天都有新的案件,他们可以说是有干不完的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