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388节(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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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待会就去。”
……
“我知道,我知道,去总警署缴纳一百文钱更换宅契,我马上就去。”
“你这里需要缴纳十贯钱。”
“为何?隔壁跟我一样,凭什么他只需要缴纳一百文钱,而我需要十贯钱?”
一觉醒来,白白多出一块这么大的地来。
坊墙跟房屋之间还是有距离的,这个区域是不小的,都可以直接搭建棚屋,弄个小茶肆。
在汴梁,这么大一块地,那怕是十贯,这跟白送的有何区别?
……
第二甜水巷。
“他住宅,你是商铺,你若是住宅用,也只需要缴纳一百文钱。”
“为何?”
“我们此番整改,首要目的是为改善民用住宅;其次,商铺给公共区域带来的麻烦,是远高于住宅用地;最后,临街商铺要更值钱一些。你若有不满,可去投诉我,我的警号是218。”
“哎幼!哪能呀!十贯就十贯,我……我明儿就去缴。”
这些商人当然知道春风十里的官司,他们内心是很忐忑的,不曾想,十贯钱就能够了事,而且还能获得合法宅契,将来这店铺买卖,所得之利,何止十贯啊!
“你这间小屋之前是坊墙吧?”
“是……是的,我就不劳烦你们巡警了,我之前自己就给拆了。”
“你这里并不阻碍交通,只需要拿着宅契去总警署,缴纳一百文钱,这块地便可属于你的私宅地。”
“只……只需要一百文钱吗?”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