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678节(第1 / 5页)
“还算大。”
韦应方道:“如果商人不去的话,朝廷只能运送军粮军费过去,这又必然会增加百姓的劳役,以及增加损耗。”
张斐问道:“朝廷目前有应对之策吗?”
韦应方摇摇头道:“据我所知,没有。”
“多谢韦通判。”
韦应方道:“其实薛发运使一直都是坚定的支持范提刑的盐法,只不过将盐政与马政结合,正如方才何盐监所言,节省了十余万贯的养马费,同时还免除上千百姓的劳役之苦,在薛发运使担任期间,河中府获利上百万贯。”
张斐问道:“我是不是可以认为,薛发运使之法,只是将这十余万贯的养马费和上千百姓的劳役,转移到盐商头上。”
韦应方想了想,道:“或许是有部分,但主要还是因为西北军费开支增大,才导致官府年年增发盐钞。”
张斐道:“方才傅老先生说,超发盐钞,一定会破坏盐法,不知韦通判是否认同?”
韦应方犹豫一会儿,点点头道:“我认同。”
韦应方下去后,张斐没有再传召证人,而是言道:“如果原告没有别的诉求,可以做结案陈词了。”
“我们没有其它诉求。”
李敏站起身来,“因为事实证据都已经证明,是官府无故违反契约,并且之后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反而是一直拖延和利用发行小钞的手段,来逼迫我的几位当事人承担官府违约所带来的损失。
由于这几年我的几位当事人将所有本钱都投入这盐钞当中,又不甘于承担这些损失,以至于这些年颗粒无收,坐吃山空。如果朝廷履行契约,根据以往年月的计算,这两年内,我的几位当事人共能获取大概一万贯的利润。
故此,我恳请张庭长判决我方胜诉,官府以契约所规定的盐量兑换我当事人手中的盐钞,以及以盐钞总价值的两成补偿给我的几位当事人。”
张斐问道:“不知韦通判有何凭据?”
韦应方道:“近两年来,朝廷贩卖的盐钞在不断减少,愿意去边州购买盐钞的商人也在减少。”
张斐问道:“韦通判认为这会影响到国家财政吗?”
韦应方点点头。
“影响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