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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1108节(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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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之前的制度设计,皇帝是可以用委婉的方式,去干预立法会,干预皇庭,这里再来一个赦免权,这等于是作为最后的保障。

那赵顼当然是答应的。

只要对臣子的约束是强于对他的约束,那他就是赚的。

得到这法案通过之后,王安石立刻开始为底层官员鸣不平,认为他们的薪俸太低,若不提高薪俸的话,这贪污之事是难以得到减少的。

于是他拿出一套完整的升职奖金制度,也就是根据每年税收来作为主要政绩,连续三年税收都得增长,就必须升职加薪,并且提出将税收增加额度的一般,算作差遣官吏们的奖金和地方上的建设。

于是在这番修法过程中,就开始大量区分行政规定和司法规定。

随着这些消息传出去,朝臣的态度,也渐渐软化。

到底区分行政和司法,是能有助于他们避免公检法的监督。

关键还是此番修法,主要是遵从慎刑思想,对于官员而言,是非常友好的。

立法会见火候也差不多了,于是在整合出一个大致的框架后,就上呈给皇帝,这其中就包括皇帝的无上赦免权。

这立刻就遭到保守派的反对。

王安石这一撅屁股,他们就知道这要放什么屁。

完全看成绩,而不看道德,这怎么能行,到时提拔上来的,全都是薛向这样的官员。

但王安石对此是据理以争,认为在公检法和税务司的制度下,想要提高税收,就必须要提升百姓的收入,这就是官员们的最高道德,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为国为民,比那些就只知道嘴上哔哔的强得多啊。

顿时赢得许多官员们的支持,尤其是年轻官员们,包括公检法官员在内,因为公检法里面的年轻官员最多。

这不是最终法案,最终法案是要等到年底的立法会大会。

但这事涉及到敕令,首先得皇帝答应啊!

朝臣们则是选择沉默。

反正是极不情愿,但也不反对。

最终,这份法案还是得到皇帝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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