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215节(第2 / 5页)
推荐小说:
同时,蔡卞抵达兴庆府后,立刻颁布几条临时法。
其一,保护牧场法。打着保护当地风俗的名义,确定不能将牧场变为耕地,违者要罚以重金。其中还涉及到,牧场赈济法,也就是当牧场受灾,官府会给予赈济。
毕竟牧民的抗风险能力是不如农夫的。
其二,盐税法。盐池是卖给了商人,但是在售盐这个环节,朝廷必须要控制,以免冲击到解盐。
怎么去控制,就是通过盐税,你要卖去解州,我征你百分之两百的税,但你要卖去许州等地,那我只征你百分之五的税,甚至于有些地方只征百分之一。
因为他们知道,这战马是要送去河北的,肯定要往这边过,马料是肯定赚钱的。
蔡京、蔡卞、曹评等人也是火速赶往西夏,蔡京主要是负责粮食交易,而蔡卞、曹评则是负责建设公检法。
王韶先是将西夏王室,以及梁氏等大贵族的财产统统全部卖给商人,不到一个月,西夏就多出三十个制盐作坊,以及一百多个牧场主,还有许多个制药商人。
而朝廷则是从商人手中获取大量的粮食,而这些粮食又直接卖给粮食署。
粮食署再将这些粮食就地出售,并且规定可以用税币购买。
其三,就是最低日薪法,规定雇员最低日薪不能低于三十文钱,汴京是一百文,但这里肯定不能跟汴京比。
为什么是日薪,而不是月薪,就是确保只要干一天活,都必须算钱,免得以后扯皮。
当然,这是有代价的。
回报就是通过商人建议的契约法、赎铜法、免役法、作坊法。
税币从哪里来?
朝廷花钱购买当地的马匹、药材、盐。
虽然商人才刚刚接手,还没有生产出货物,但没有关系,朝廷直接先打钱,你们赶紧雇人生产。
商人们事先就知道,他们才敢这么干,只要我们拿下这些资源,这钱马上到位,产多少可以卖多少,价钱还不低。
死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