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武侠仙侠 >崇祯七年 > 二一零 粮长

二一零 粮长(第2 / 3页)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推荐小说:

五十多年的时间,捞取的好处无数,虽然现在苏家无人出仕做官,但是在官面上的交情还是有一些的,而且每年都能很好的完成任务,便是县尊大人对他们也是颇为的客气。

在这蓑衣渡,苏家是不折不扣的第一家族,下有良田三千余亩,分布在蓑衣渡、十里铺、六铺庄、大孙庄、杨家庄等地,年年光租子就能收十几万斤。一库一库的粮食看得人眼馋得紧,家里佃户足有百多户,势力在这方圆几十里都是一等一的庞大。

他家这些地产,很多是百姓投效的,更多的则是有些粮户因着交税晚了或者短了,直接被苏家拿进家中大牢一番拷打,最后给你一个选择:做佃户还是家破人亡?

更多的地是这么来的。

而为了维持其权势,一定的暴力是免不得了的,是以苏家也攥养了许多打手,平时充作家丁护院,一旦到了这种时候,就是一股暴力威慑的力量。

其三,“若区内果有积年荒田,有司不行除豁,其刁顽之徒,借此名色包荒,虐吾民者,尔粮长从实具奏,以凭除豁积荒,召民佃种。凡有水旱灾伤。将所灾顷亩人户姓名从实报官,凭此赈济。”

其四,“粮长依说办了的是良民;不依是顽民。顽民有不遵者,具陈其所以”。“若科粮之时,民有顽者故不依期,刁顽不纳,粮长备书姓名,赴京面奏,拿与粮长对问。非是粮长排陷,实是顽民故违,阖家迁于化外。粮长捏词朦胧奏闻,罪如之”。

而且这权力是洪武帝给他们的,洪武十八年十月和洪武十九年间,洪武帝手订《大诰》、《续编》和《三编》三书,先后颁行全国。里面也说明了粮长应有的权力。

正式有了皇帝的撑腰,在初期有些粮长几乎可以与地方官吏分庭抗礼,但是这并不持久。

里甲、耆民都是在粮长领导之下进行丈量和制图工作的,粮长本人也须亲自参加,也就是说,征收粮税任务和编制赋役册籍——亦即制定收税多少的权力都交给粮长,不啻为粮长开一舞弊的大门。

这会儿打麦场上的人也多了起来,百姓们按照各自的乡邻关系,亲戚关系,住得远近而聚集成一堆一堆的。

粮长的权力基本上是越来越大,地位也越来越高。

例如司法权,对于乡村诉讼案件,粮长初时只有参加会审的权利;其后,竟独揽裁判权了;更进一步还干预地方事务,包揽打官司了。他们兼预有司诸务,徭役则纵富役贫,科敛则以一取十,词讼则颠倒是非,税粮则征敛无度。甚至役使良善,奴视里甲,作奸犯科,民受其害。

而根据收税权衍生出来的权力——到了英宗年间,甚至粮长便可以拘留粮户,私用刑狱,已经和私设官府没什么区别了。

粮长几乎可以说是在县城之外的其他地区,权势最大之人,其权力,大致相当于后世的镇一级别的政府,不过是一人大权独揽。有这许多好处,粮长自然是有资格的士绅都抢着当,后来约定俗成的规矩,便成了地方上最强,或者是最有名望的乡绅地主,才能担当粮长。

自从苏家发达以来,担当此地粮长已经五十多年了。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