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不适合开车的夜晚(第1 / 2页)
也许用不着那些男人了,营野莹子在心里想到。
可是,在她准备开第二枪的时候,一只跟人类的手相比要大一倍以上,末端闪着黑色光泽的巨爪一下子就把车窗上的玻璃打破,然后一直向营野莹子抓过来。
因为这公园到处都是居民住宅,而且四通八达,并不适合作围捕之用。于是她第一时间打回了警署。简单明了地讲解事件经过后,她马上发出指示,要他们马上找出一个距离这里最近,适合围捕的地方,然后所有人都要在那里集合做好准备。
在沉闷的等待中,一个在该区任职超过十五年的巡查长在电话里提供了一个自认为较符合条件的地方。那是距离营野莹子所在的公园只有两公里左右的一个坡度。那里是一个尚在维修保养中的地段,附近民居距离较远,比较适合大规模的围捕。
在分析了一下地形后,营野莹子决定接受这个提议,于是命令他们在那里作好准备,并且要通知其它区的警视相互配合。
计划是定下来了,现在只剩下如何去引那东西出来。
现在她只希望那东西还没离开,不然刚刚所作的一切布置都将成为白费。
从高中时代开始,营野莹子就很少看电影或电视,在她认为,与其浪费时间在无益的娱乐节目上,还不如去跑步或钓鱼,这样还相对有助于身心的健康。而在这些她认为无益的娱乐节目中,她最为鄙视的就是所谓的恐怖片。在她看来,那只是电影院用来制造不必要的噪音,色狼们用来对身边的女伴行凶前所作的准备工作而已。
但是很不幸地,今晚她成为了这出恐怖闹剧的女主角。
在行驶着的汽车中,营野莹子又望了一下倒后镜,在确定后面没有任何东西后,她将车速再次放缓。然后用两只膝盖夹住枪管,空出来的左手则负责上子弹。
她已经不记得开了多少枪,幸好在枪里的子弹打完前成功地关上了车门,不然她可能成为今晚的第二个受害者。
当时因为周围漆黑一片,她并没有看清楚那东西的样子,只看到了它的眼睛。虽然这样说有点不符合逻辑,但她实在没办法想象“它”是个人类。
营野莹子再次驱车返回公园,然后刻意地减慢了车速,并趁机会补充子弹。
当她一边警觉地留意着四周的环境一边摸索着将第二颗子弹放进轮盘的时候,忽然,车身上方传来了一阵强烈的震动。因为震动的力度很大,并且发生得十分突然,营野莹子手上还没来得及放进去的子弹一下子掉在了座位下面。
已经作好了心理准备的营野莹子马上把左轮手枪的轮盘压回枪身,然后想也不想,朝车顶方向开了一枪。
枪声响起后,车顶上面很快传来了一阵猛兽的哮鸣声。
女性的直觉告诉她,那家伙中枪了。这对于过分理智的营野莹子来说是一大进步,之前她是完全不相信直觉这种东西的。
因为没有人类会有那种像饿了很久的野狼一样的眼睛。
有时候某人会被其它人骂作是“衣冠禽兽”,那只是表示被骂的人所做的行为连禽兽都不如,但外表毕竟还是人的样子。可是她相信今晚遇到的却是真正的野兽,虽然它有着与人类十分相似的体形。
习惯了与人打交道的女警事,在首次面对这种情况下,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失控。她不断地向那东西开枪射击,可是那东西并没有被打中任何一枪。因为它以异乎寻常的速度向后闪开了子弹,其动作灵敏程度与它的体形一点也不相配。然后,它再次躲进了黑暗的树丛中。
以最快的速度回到车厢后,她马上开车离开了公园。可是,在汽车来到公园出口的时候,她却把车停了下来。
她有个很疯狂但却符合她自身职业的想法:把那东西引出来。这也许是捉住它的一个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