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傻白甜(第2 / 3页)
不过这样也不错,她要是太聪明了,反而不合适做他的老婆。
“太好了”戴安娜小小的欢呼了声,眉宇之间尽是欢喜的神色,“这可是我用攒了大半年的薪水买的。”
说着她还挺起胸膛,下巴微抬,带着一点小小的骄傲,又像是在邀功,整个人都仿佛在说:快夸我快夸我
可惜,靠香港电影在大陆普及概念,却因为**十年代那会儿的各种造假——甚至李旭重生前都还能看到有人在15年前,花了4.2万买的劳力士被鉴定为假货的新闻。
总而言之,这个牌子的口碑就这么在大多数人的心中烂掉了,加上之后百达翡丽、欧米茄的陆续进入,将自己包装得更加高端,此消彼长之下,劳力士也就在人们的心目中跌下神坛,哪怕在欧美这品牌依然坚挺。
摩挲着盒子里的手表,李旭忍不住在想,要是再过30年,他去华夏要是带着劳力士,少不得要被人骂一句土豹子吧?
“喜……喜欢吗?”戴安娜小心的声音这时在耳边响起。
抬头看去,她神色之中微微有些紧张,又带着些许期待。
明媚的眸子含情脉脉的看着他,依然带着羞怯,仿佛下一秒钟就要推开他,但舍不得的神色却又分外明显。
“谢谢你能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李旭低声这么说道。
“生日快乐,艾迪。”戴安娜则如此回应。
然后,她想到了什么,终于将他推了开,飞快的跑回里屋,再回来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
“这是给你的。”脸蛋微红的戴安娜将这小盒子递到了李旭面前。
“当然,谢谢你,戴娜。”李旭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在心里叹了口气。
小傻瓜的确有心了,作为一个重生者,很多习惯都和目前的年代格格不入,虽然已经改不少,但也有一些依然还留着,不喜欢戴手表就是其中之一。
毕竟,前世里面想要知道时间,拿出手机看看就行,哪里还需要手表。
所以他从出生到现在,李旭戴手表的次数屈指可数,以至于很多时候需要知道时间了,不得不尴尬的问别人,戴安娜用手表做生日礼物很合适。
可要是能再长点心就好了,这小傻瓜也不想一想,他经常忘了戴表这事又不是什么秘密,难道就没有别的人送表给他嘛?更何况,这只手表虽然做工还算精美,但价值也就在1500美元和1500英镑之间,这点他是辨认得出来的。
“生日礼物?”接过来的李旭虽然用的是疑问句,但语气却非常肯定。
戴安娜点了点头,眼中闪过希冀的目光,李旭也就不再客气,直接在她面前拆掉了包装纸,然后打开了小盒子,里面放着的……是一块手表。
银白色的表带,黑色的圆盘,虽然只有两种颜色,却彼此衬托着,指针和罗马字母不时在光线中闪烁,这是一块制作得很精美的手表,可惜牌子不怎么好,叫做:Rolex。
嗯,中文翻译是劳力士,是的,就是那个和82年拉菲一样,已经在各个小说里被吹烂了的劳力士。
如果劳力士有智慧的话,肯定会哀叹一声,这关老子屁事啊,老子也是知名手表品牌好不好,老子的高端货不比百达翡丽差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