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4章 一支金笔(第2 / 3页)
这个男人很面熟,虽然她以前是个脸盲,但人总会变。鲁道夫教授了一些辨人技巧还是很有用的,这个家伙脸颊上一块小小白色伤疤让她辨别了出来,这人就是在公园里掏枪对着艾伯特的那个杀手。
此时要沉得住气,她坐在那里好似对着桌面上的牛排垂涎,眼睛却已经斜视,盯住了这个家伙。
当这个家伙弯腰将盘子放在桌面时,说时迟那时快,她一脚对着对方的膝盖外侧用足力气踹了过去。踹腰需要抬高腿,而且腰力和腿部有力量的话,根本就踹不倒别人。
“记住,人的膝盖后面是薄弱,想要对方倒下,以你的能力只有这个部分还有可能。”斯内德在戈登身上比划着:“别指望象我们一样,一拳头能打到一个男人。”
这家伙一个没站稳,倒了下去。那就要进一步了,因为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对方躺在地上抽出枪的话,艾伯特就有危险。但以她身高力量,注定无法和一个专业人士抗衡的,要想取胜只有快准狠。。。
手还没触碰到开关,一条手臂就从她脸侧伸出顶在了墙上。头顶传来了艾伯特的声音,呼吸略快:“不要开灯。这样很好。”
还是按下了开关,她转而抬头笑道:“太黑了,会看不清很多,看不清我有多矮。”姿色平平,混在人群中回头率不会超过5%,让对方好好看清楚。不要来纠缠了。那个怀孕老婆再不堪,也有着模特的身高、富有的家世。相比起来,她算什么。
身材相差得太大了,想象得到,他追他老婆时如果用这姿势,手臂应该在女人的肩膀旁,而现在他需要微微弯腰才手勉强在她脸侧,否则只能架在头顶上了。
艾伯特低头而视,猛然一笑,这类人,不用说什么,自然会明白她的用意。手放了下来,走到了书桌前,那笔挺的背影,看看也是种享受。
“把东西送进来吧。”按下了按钮,艾伯特坐了下来:“也坐吧,我也没吃晚饭,正好一起吃。”
她猛地扑了上去,直接双腿岔开坐在了对方的腰上,举起了手中的金笔,对着对方的眼珠子就扎下去。
现在时间至少是晚上七点以后了,她坐了下来:“是不是就等着审讯我?”没去管艾伯特笑了,眼睛下意识地往桌面上看。
桌上有办公常备的东西,电话、文件夹、分类架等等。她伸手拿起一只签字笔,目光落在笔的尾端那闪闪发亮的透明小石头上:“镶嵌的是真钻石?”
“是的,全球五十支,镶嵌一克拉钻石的金笔。”艾伯特语气很平静,没有一丝炫耀的成份在。
“金的?”她拔去盖子,只见钢笔的笔头金光闪闪,应该是18k的,黄金较软,如果用九九金的话,笔写了没多久就崴了。
身后的门开了,她转身去看,三个个男人端着盘子进来了,直接端着走到宽大的办公桌旁,将盘子一一放在桌面上。是一份足够大、煎得汁水淋漓的香喷喷牛排,还有一碗奶油海鲜汤,第三个男人端着盘子里是面包和黄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