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章 请君入瓮(第1 / 4页)
“福克斯将军,我们比蒙历史上以步对骑有着无比光辉的战绩,难道您在军校时从来没有学习到这方面的知识吗?”红衣大祭司不屑一顾地说道:“连我都知道“穿心战术”,您怎么就忘了呢?”
老壁虎所说的“穿心战术”,是比蒙步兵用来对付骑兵的老办法,这种战法简单而有成效,以一支机动能力出色的精锐部队从侧翼迂回,在适当时刻向敌军的指挥系统发动突袭,并死死咬住敌人的最高指挥官不放,强迫敌军的骑兵回援营救主帅。
当所有的本职工作做好之后,这支前锋军团不紧不慢地在威瑟斯庞城三十里外扎了营寨。
一队队游骑兵按照不同的时间段,不停地在威瑟斯庞城外巡游,目光警惕。
对于如何处理这十万慕兰骑兵,威瑟斯庞城内现在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自然是出城迎战,吃掉这十万慕兰骑兵。
理由很简单,如果现在不趁机消灭这股敌人,等对方的主力到达,这些慕兰人迟早要爬上城墙与比蒙战士交手;如果现在就干掉他们,也等于是为将来减轻压力;如果能得到他们的辎重,对威瑟斯庞来说也是很有好处的,光是宰杀十万头骆驼能得到的鲜肉,如果放到翡冷翠的雪山洞穴中冰藏起来,就足以让整个城市在曰后吃上好长时间。
一天之后,“海慕联军”的前锋军团准时抵达威瑟斯庞。
这支前锋军团全部由慕兰帝国的精锐骑士组成,数量约在十万上下,人人一匹膘肥体壮的栗色骆驼。
在雄霸整个大沙漠的慕兰帝国铁勒台军制中,除了奴隶战士之外,原本是没有步兵这个编制的;这个沙漠帝国拥有太多太多的双峰骆驼和单峰骆驼,哪怕是普通平民也从不缺乏代步工具;慕兰人也正是凭借着来去如风的骆驼骑兵,覆灭了一个又一个不愿意俯首称臣的沙漠民族和文明国度。
对于比蒙而言,这支前锋军团的到来除了昭示战争已经开始之外,也将一个不错的战机摆放在了威瑟斯庞面前,就看比蒙有没有胆量一口吃下——沙漠中的骆驼和爱琴的战马一样,也是分品种、档次和价格的,血统高贵、经过严格训练的名种骆驼,拥有柔软如绵的[***]、迅疾如风的奔驰速度,即使身处战场不会惊惧,哪怕受伤也仍然能够保持安静。
前锋军团所配备的栗色骆驼,正是慕兰帝国的骆驼名种“澜沧”,这种价值千金的名贵座骑在骆驼界的地位就等于是战马界的“青海骢”,每一头澜沧骆驼的体重都在半吨以上,身高两米有余,鬃毛厚实,壮硕无比。
第二种意见是坚守不出,无视这十万慕兰骑兵。
理由也同样充分,多瑙大荒原太过平坦,本来就最适合骑兵作战,目前的威瑟斯庞又是以步兵为主,只有依靠高大的城池才能最大程度杀伤敌人,一旦出城迎战,极有可能在慕兰骑兵的冲击之下造成巨大的伤亡!再退一万步说,就算比蒙步兵具备击败慕兰骑兵的实力,慕兰人也完全可以后撤,凭骆驼骑兵的机动能力,比蒙战士也追不着。
布拉特霓下是第一种论调的支持者,而雷耶斯将军则坚持第二种意见。
刘震撼没参与这种不相干的讨论,反正他该怎么着就怎么着,至于别人怎么部署和计划那是别人的事。
“布拉特霓下,您的胃口实在是太大了!这十万骆驼骑兵我们根本不可能一口吃掉!”雷耶斯将军虽然保守一点,但说的也都是事实:“我们现在缺乏足够的骑兵,没有骑兵就无法拖住对手,拖不住对手就是一句空话,弄不好还会被对方吃掉!我们的兵力是比对方高一倍,但我们大多是步兵,慕兰人可全是骑兵啊!哪怕我们威瑟斯庞现在有二十万俄勒芬战士,也消灭不了这支敌人!我也想要他们的辎重,可这根本不现实!”
由于此次慕兰人进军比蒙王国走的是海路,根本没办法携带太多的座骑,所以绝大多数没有座骑的慕兰军人上岸之后都变成了步兵,他们与同样无法在陆地上使用座骑的海族军人一起,正“吭哧吭哧”步行赶往威瑟斯庞——步兵的行进速度与澜沧骆驼相比,不啻于乌龟和兔子赛跑,所以在无形之中,机动能力出色的前锋军团已经与主力部队形成了脱节。
这个不大不小的战机,是远在澈桑大陆的作战实验室里负责监控“萨鲁曼之眼”的比蒙参谋们发现的;“海慕联军”的主力起码要在七天之后才能赶到威瑟斯庞,凭东北行省目前的军力,吃掉这支十万人的前锋军团在时间上是足够了。
大型魔法装备在战争中的巨大作用,甫一开战就已经取得了良好的验证,倘若按照常规战来处理,派遣大量的斥候去慢慢搞侦察,就算也能捕捉到相同的战机,耗费的时间也足够“海慕联军”的主力打上门了。
不过想要吃掉这支高达十万数量的骆驼骑兵,也并非是歪歪嘴就能办到。
负责率领这支前锋兵团的慕兰将军不是笨蛋,他没有狂妄到光靠骑兵就敢强攻坚城的地步,来到威瑟斯庞之后,慕兰骑兵先是在城市四周呼啸而过,一面打探四周地形,一面寻觅是否有潜藏的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