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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三、窥视成都(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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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祥麟听到浑河之战几个字,顿时心中一惊,脸上大汗瞬间就淋漓而下。

原来,十七年前,辽军浑河之战,大明朝未必就会败。当时川中白杆兵与义乌戚家军与鞑子兵奋勇作战,明军“营中发火器,多杀伤,已而火药尽,短兵相接,鞑子惨遭重大杀伤,坠马者多达三千余众”,战况呈现胶着状态,任何一方再投入主力,都可以一举定乾坤。

这时候,奉集堡的总兵李秉诚、虎皮驿总兵朱万良等三万人进至白塔铺,明军急派人向这三万人求援,可惜这三万人却在击溃雅松率领的二百八旗侦骑后就不再进兵。

他说到这里,故意停了下来,仔细观察马祥麟的表情,只见马祥麟的眼中露出骇然的眼光,嘴巴张得大大的。他其实搞不清楚广元和巴州有多少个村庄,但是他对石柱却了如指掌。

聚居在石柱的土家族人总共大约有**万人,分布在接近三百个村庄里面,这些村庄中小一点的有五六十亩地,大一点的则有两三百亩地,也就是说,如果把整个石柱都种上玉米,土家族收一次税……那……马祥麟抹了一把汗水,还真是吃不完那么多的军粮。

想到这里,他眼神一清,怒道:“少在这里骗人!我是不会相信你的。我看你们这次行军也没带多少粮出来,刚刚你还在说门卫兵吃不饱,若你们的粮真的多得吃不完,现在又岂会显得有点捉襟见肘?”

曹文诏笑道:“我们为了穿越阴平古道,轻装简行,自然没多少军粮,等后面的大队到了,你就能见识到了,我想……这也用不了几天时间了,到时候你就等着看好戏吧。”

“哼!”马祥麟怒哼了一声:“我看,你们的大队永远也到不了,神弩将张令将军把守着剑门关,只要他一直枯守在那里,就算你现在绕了过来,与关外的朱八两面夹击,也未必能取下这个雄关。而你们的大军是绝对不可能走阴平古道的,就像刚才说的,粮食就是个大问题,只要拿不到剑门关,你们永远也别想染指成都。”

“黄不拉叽,一看就难吃得很。”马祥麟不肯示弱,出于“吃穷贼军”这个美好的愿望,他抓起玉米棒子,狠狠地咬了下去。

不咬这一口还没事,一咬下去,只觉得满嘴清香,玉米那独特的香味,几乎是一瞬间就俘虏了他的味觉细胞,让他整个人都楞了一楞。

曹文诏道:“好吃么?”

马祥麟违心地道:“呸!难吃死了。”

曹文诏伸手就去端桌上的盘子:“既然难吃,就不要再吃了,这剩下的几个我留给门口的卫兵吃,那小子刚刚还在说,今天的行军粮不够吃,他没吃饱呢。”

曹文诏笑了:“张令是不可能枯守剑门关的,他马上就要主动把剑门关让出来了。”

马祥麟摇头道:“张令将军又不是傻瓜,他不会连这点战略眼光也没有。”

曹文诏的声音冷了下去:“张令也许有这样的眼光,但他区区一个副总兵,眼光再好又能如何?战略不是由一个副总兵来制定的,在他的背后,总会一些猪一样的高官,发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命令,然后……自毁长城!”

马祥麟哪里肯信:“少在这里危言耸听!”

曹文诏的声音更冷了,甚至其中还带着一点伤心:“我是不是危言耸听难道你会不知道?浑河之战是为什么败的?我相信,你比我更加清楚!”

马祥麟赶紧伸手挡住,他手上拖下来的镣铐发出哗啦一声,显然这个阻挡的动作使得比较急,这倒也怪不得他,土家族的生活着实清苦,虽然马祥麟这种头目的生活要比苦通土家族人好得多,但他平时吃的也就是糙米,土家族平民更惨,平时多半是在吃野菜。

糙米的品质比大米差多很,中间夹杂着许多沙粒、谷壳等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味渞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但玉米就不一样了,玉米棒子里面可不会有什么沙粒和谷壳,而是圆润晶莹,吃起来一点也不会难受。

再加上人类这种生物,总是在第一次吃某种食物的时候感觉最好吃。比如第一次吃红烧肉,就会觉得红烧肉简直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直到吃的次数多了,有点腻了才会觉得红烧肉也不过如此。

马祥麟这是第一次吃玉米,尤其觉得玉米的味道很棒,哪里舍得让曹文诏把那一盘子玉米拿走,于是哼哼道:“再难吃我也要吃光,吃光你们这些贼人的军粮,饿死你们!”

曹文诏笑道:“那可真是抱歉了,你想吃光我们的军粮是不可能的。我也不怕告诉你,玉米这东西一亩地还真能收获六七百斤,一个只有百亩地的小村庄,就能收获六七万斤,我朱军收三成税,也就是能收回来两万斤粮食……你算算广元和巴州有多少个村庄,就知道我们收了多少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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