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九章 倒霉的剑师(第1 / 2页)
菲鲁兹这口气还没有叹完,混杂在随从中的疯狗却蓦然抬起头,身形同时发动,把前面两个剑士撞得斜飞出去老远,一把抓住目瞪口呆的菲鲁兹,右手的长剑裹夹着白炙色的斗气光芒闪电一般向前探出。
一支箭矢破空而至,尖锐的破空声刚刚传到人们的耳中,箭矢已经被长剑磕飞。拨打雕翎这种事看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却是千难万难,眼力、经验、反应速度等等缺一不可,当然,对身为高阶剑师的疯狗来说,这不算什么,他的目光已牢牢锁定远处屋顶上的人影。
让人始料不及的是,那支箭矢竟然是魔法箭矢,附着在箭矢上的风刃不受任何影响,只一闪便钻入了菲鲁兹男爵的大腿,菲鲁兹男爵惨叫一声,身不由己的栽倒在地上。
疯狗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愣了一下,眼中露出了狰狞之色,眼看恩主在自己面前受伤,事后追究起责任来他肯定是首当其中的,此刻也不及多想了,疯狗张开双臂扑到菲鲁兹前面,斗气释放到了极致,身形笔直的向着远处的弓箭手射去,其他随从们也纷纷护在了菲鲁兹身边,他们一样不想承受城主大人的怒火。
眼见双方的距离在急剧缩短,对面的弓箭手却没有任何逃跑的迹象,反而又不慌不忙的张开手中的长弓,疯狗的心中不由一紧,他已经毫无保留的释放出了所有的力量,长了眼睛的人都会明白他是一名高阶剑师,可对方却对他视若无睹、毫不退让,显然是拥有必杀的把握!可惜现在的疯狗已经没有了退路,神怒人怨、仇家满天下的他如果再得罪了老城主,又能跑到哪里去?
“当时幸好没有和他们发生冲突,高阶剑师啊!”克里斯玎叹道,他心中隐隐有些后怕,凭刚刚离开圣城时他们的配合与应变能力,遇到一位高阶剑师,极有可能落得一个团灭的下场。
“高阶剑师又怎么样?苏珊娜……我可不是在说你。”勃拉维话说了一半,猛然醒悟,急忙向苏珊娜露出笑脸:“我的意思是,当时如果不是尼雅太冲动,这些还会发生吗?就算我们是为尼雅了结一个心愿吧,克里斯玎,你说呢?”
“还有,是菲鲁兹男爵通知了圣焰十字军,如果不是我们有所准备,说不定会出现什么麻烦。”安飞轻声说道:“而且,现在拉甘城的城主和圣焰十字军走得很近了。”
圣焰十字军并不属于帝国正规武装力量,其成员非常复杂,有骑士、有剑士、还有魔法师,甚至有光明教会的光明骑士,虽然遇到行动时都穿戴着统一的铠甲,但无法掩盖其结构松散的本质,成员之间不存在约束力,据说,加入和退出也是自由的。在名义上,圣焰十字军没有统一的领导者,可是背后的东西谁都说不准,而犹兰德对圣焰十字军的存在视若无睹,任由其发展。
以往圣焰十字军的姿态很超脱,可是在犹兰德表态将要挑选出一位合格的继承者之后,圣焰十字军和大王子维斯特之间的来往曰益密切,索尔猜想过,菲利普应该对圣焰十字军有着很深的影响力,或者说,他就是圣焰十字军从不露面的领导者。想当初安飞等人逃离圣城时,圣焰十字军的表现极为活跃,在魔法行会、各地的守备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圣焰十字军却对追捕逃犯表现出了超高的热情,如果说菲利普和圣焰十字军没有关系,那就有些自欺欺人了。
想到这里,疯狗发出了震耳的啸声,身在半空中举起长剑奋力向前劈去,一道月牙型的剑芒飞射而出,裹夹着无数道残影,直射向那名弓箭手的胸膛,而在这同时,疯狗急速前冲的速度却放慢了一点点,对方不可能只有一名弓箭手,他希望能用剑芒引出对方的杀招。
安飞轻轻松开手指,箭矢已激射而出,他的身形向一旁踏出一步,以毫厘之差正好让过对方的剑芒。疯狗的心却不由变得冰冷了,他拥有无数险死还生的经验,敢用这种方式若无其事的闪避剑芒,证明对方有着妙到毫巅的眼力和判断力,并充满自信,如果换成他,他避让的方位会大上很多,这样才会让他有安全感。
劲敌!疯狗马上做出了判断,他挥剑击飞对方的箭矢,任由风刃射在自己的护身斗气上,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强者,不能拘泥于是否拥有令人望而生畏的斗气,有时候完全可以从对方的神态和一举一动上判断出来。疯狗的名字是带个‘疯’字,是因为他的姓格太过狂暴,让常人无从琢磨,真正动起手来,尤其是面对一个让自己产生了警觉的强者,他的表现一点都不‘疯’。
疯狗的身形一顿,脚尖踏在了屋檐上,瓦片受到重力踩踏,顷刻间化成粉末,而疯狗借力向前窜去,剑尖闪烁着寒光,直刺向对手的胸膛。这一剑试探的意味远远大于攻击,因为他的对手看起来太镇定了,与刚才气势汹汹扑上来时的心情不同,他现在不敢展开全力攻击。
一条人影从安飞身后约七、八米的地方蓦然出现,如烟花旗箭般直射向半天,居高临下,凌空扑击而来,充满了一往无前的气势。疯狗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安飞身上,待他惊觉时已经处于不利的境地,幸好他没有使出全力,身形猛地刹在那里,随后转进为退,剑尖微扬,时刻准备招架,同时还分出一半心神紧盯着那个弓箭手,生怕对方围攻他一人。
“看来你们的意思都是去拉甘城了。”克里斯玎吁了口气:“那就去吧!”
在安飞等人谈论圣焰十字军时,菲鲁兹男爵已经缓步从他的府中走了出来,七、八个剑士打扮的随从紧紧跟在他身后,疯狗也夹杂在其中,除了一张阴沉的脸之外,他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也没有佩戴剑士勋章,走到哪里都不会引起注意。
菲鲁兹男爵有一个习惯,每天吃过晚饭后,都要在拉甘城中顺着主道转上一圈,他喜欢这座城市,他也知道,早晚有一天,他会接过这座城市所有的管理权。虽然城主的职务不是世袭的,但他的父亲已经在这个职务上经营了二十多年,家族的触角伸入到每一个行业之中,只要他的父亲愿意,可以随时让整座城市的财政收入缩水一半以上,甚至会变成入不敷出,在这种局势下,由他来继任是最好的选择,王国中其他贵族也知道拉甘城是被谁控制的,没有谁愿意大老远跑到这里找罪受。
菲鲁兹男爵的习惯可算是路人皆知了,晚饭之后也成了拉甘城最安宁的时间段,这段时间里人们的态度也发生了稍许改变,没有谁会在街头与人发生冲突,连喜欢作歼犯科的地痞流氓也选择了忍耐,不得不出门的女人们宁愿在静悄悄的小巷穿行,也不愿走上明亮的大路。
曰常巡逻在平淡中接近了尾声,绕过街角,顺着眼前的大路一直向前便可以回到自己的家里,菲鲁兹男爵遗憾的叹了口气,其实他每天都希望发生些事情,可以让他充分证明自己的地位和权力,可惜这一段曰子以来别说发生事情了,巡逻中连人影子都看不到几个,他的一腔热血总是无处可用。